残值出售招标公告第三次
残值出售招标公告第三次
因前期招标流标,弶港镇政府决定继续对七千亩对虾养殖区高速拆迁区域内设施现状残值(资产权属:弶港镇人民政府)进行出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特公告如下:
一、工程地点:
东台市七千亩对虾养殖区。
二、本次工程内容:
七千亩对虾养殖区内高速建设施工范围内所涉设施,虾棚300余张以及部分养殖设备(具体出售的养殖设备详见招标文件清单)。中标人中标后5天内自行将招标方出售的相关设施设备运离所在区域,并确保区域内清理干净(包括将水泥地面、地埋管道等一并拆除,拆除后保证地面平整),不得留有垃圾等遗弃物。以上所存拆除、运离的费用全部由中标方自理,并已包含在招标方标底价中,具体工期为自中标次日起5天内,不得延期,逾期不能拆除离开的资产由招标方作为无主物清障,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
三、报名条件: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以上(含叁级资质)的单位或水产养殖公司均可报名。报名时提供:①规范、齐全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手写无效,工程名称、联系方式完整准确);②法人身份证明书;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含注明固定联系号码);④资质证书复印件(水产养殖公司无须提供);⑤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水产养殖公司无须提供);⑥法人(含手机号码)和委托授权代理人(含手机号码)身份证复印件;⑦开户许可证。以上所有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期限以单位账户先缴纳诚信投标保证金*****元(须备注清楚工程名称)(缴纳户名:东台市弶港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代管资金专户,账户:3209 1927 0120 1000 0424 74,开户行:弶港农商银行,不接受现金),后再凭已缴纳的诚信投标履约保证金凭证(必须出具盖章的银行缴款单才有效)和法人报名资格材料履行报名手续(缴纳资料费300元/套,资料费不退)。开标时凭已缴的诚信投标履约保证金凭证、报名手续入场参与投标,手续不全的作弃权处理。如只有一人报名,可实行公开议标。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由于养殖区内情况比较复杂,存在一定清障难度,开标后中标者中标当天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和中标的残值费,如不缴清以上两个费用,5万元诚信投标保证金无偿归招标方所有。该残值资产由招标方另行处置,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该10万元保证金待中标者将该拆迁区域清理干净并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如不能按期清除,则该10万元保证金和残值费全部无偿归招标方所有,招标方可动用该资金直接清障。
报名者在报名期间自行至工程地点现场勘察了解拟拆除工程的所有情况,可与现场勘探联系人韩先生联系(联系电话183*****002)。一旦报名即表示报名者完全了解、接受、认可招标方拟出售以上资产的所有相关情况,包括资产数量、现状,并愿意承担在拆除、清运等相关工作中的一切责任,中标者自行解决该地块所有矛盾问题的处置(包括各种安全责任、矛盾协商处置责任和中标后待拆标的资产保全责任)。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上午9时起至2023年7月6日下午16时。
报名地点:弶港镇招投标办。
报名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58*****110。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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