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原G234线K2625+650~K2640+020路面改善工程招标公告

嘉禾县原G234线K2625+650~K2640+020路面改善工程招标公告

嘉禾县原G234线K2625+650~K2640+020路面改善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原G234线K2625+650~K2640+020路面改善工程已由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嘉发改投资[2022]189号嘉发改投资[2023]9号嘉发改投资[2023]45文件批准建设,嘉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嘉行审招核[2023]12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嘉禾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禾县原G234线K2625+650~K2640+020路面改善工程

2.2 建设地点:嘉禾县龙潭镇、行廊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G234线K2625+650~K2640+020段路线起点位于嘉禾县肖家镇双珠村,终点止于嘉禾县龙潭镇镇区,项目路线全长14.37km。按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8.0m,路面宽度2×3.5米,路肩2×0.5m,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和镇区十字平交口工程量*****平方米等。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2.5计划(建设)工期及其他: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2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5年

2.6招标控制价:********.9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类似项目经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或《关于公布湖南省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或《关于公布湖南省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443号)或《关于公布湖南省2020年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21〕29号),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根据湘交函〔2023〕10号文资质有效期延期到2023年6月30日)。

3.2 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拟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及无在建承诺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段里程不少于18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等级的沥青砼公路大修施工业绩〔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网址:http://218.76.40.80:9000/ hnxyfw/)中查询的,应附“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

3.7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u.com)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 7月26日9 时 30 分 。 请 投 标 人 登 录 郴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上 办 事 系 统 ( 网 址 :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26日 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 钟)。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 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

5.4 开标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 开标室

5.5 投标保证: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00 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

(2)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保函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3)采用电子保函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电子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00 元),电子保函可以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等三种模式。本项目投标担保由投标人在三种递交形式中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形式递交。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事宜

7.1 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7.2 招标人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嘉禾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735-*******

10.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11.其他

11.1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11.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11.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完成第二信封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接收通知或其他自身原因未能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 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186*****910,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181*****110。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投标清单须符合平台加密要求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35-*******。清单问题联系电话:187*****426。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5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取费标准计取12.86万元,由中标人支付。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禾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郴州市嘉禾县珠泉东路

联系人:肖丙尤

电 话:189*****01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海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173*****066

邮 箱:********@qq.com

文档附件:
嘉禾县原G234线K2625+650~K2640+020路面改善工程招标公告相关附件.zip

标签: 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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