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明珠小区二期工程22号楼招标公告
四海明珠小区二期工程22号楼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
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TY2015-7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榆县四海明珠小区二期工程22号楼,已由通榆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以通经发【201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榆县璟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性质:新建工程,规模:3635平方米,结构类型:砖混;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标段划分:一个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100%,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经济开发区新发北街西侧、水源地南侧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工期31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0月3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通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1月16 日9时00分,地点为 通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榆县璟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通榆县经济开发区 邮编: 137200 联系人: 马玉东 电 话: 133*****468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白城市天诚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开通镇繁荣北街 邮编: 137200 联系人: 刘 杰 电 话: 131*****120 传真: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通榆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 10 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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