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监测站的12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性监测、33家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比对监测、18家重点监管企业、农田灌溉河流蛔虫卵数和江苏省经济开发区明渠底泥等监督性监测、22家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中二噁英项目监督性监测等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监测站的12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性监测、33家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比对监测、18家重点监管企业、农田灌溉河流蛔虫卵数和江苏省经济开发区明渠底泥等监督性监测、22家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中二噁英项目监督性监测等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监测站的12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性监测、33家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比对监测、18家重点监管企业、农田灌溉河流蛔虫卵数和江苏省经济开发区明渠底泥等监督性监测、22家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中二噁英项目监督性监测等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监测站的12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性监测、33家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比对监测、18家重点监管企业、农田灌溉河流蛔虫卵数和江苏省经济开发区明渠底泥等监督性监测、22家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中二噁英项目监督性监测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7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2307-085

2.项目名称: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监测站的12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性监测、33家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比对监测、18家重点监管企业、农田灌溉河流蛔虫卵数和江苏省经济开发区明渠底泥等监督性监测、22家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二噁英类项目监督性监测等项目

3.预算金额:186万元。包件一人民币74万元、包件二人民币18万元、包件三人民币28万元、包件四人民币66万元

4.最高限价:186万元。包件一人民币74万元、包件二人民币18万元、包件三人民币28万元、包件四人民币66万元

5.包件划分:本项目共4个包件,投标单位可投其中一个包件或两个包件或三个包件或四个包件,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件。

6.每包件采购需求:包件一:2023年滨海县18家重点监管企业、农田灌溉河流蛔虫卵数和江苏省经济开发区明渠底泥等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地下水监测、土壤监测、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地表水监测和底泥监测等;包件二:2023年滨海县滨海县22家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废气、固废中二噁英类项目监测服务主要包括:环境空气和废气中二噁英类项目监测、土壤和固废中二噁英类项目监测等;包件三:2023年滨海县滨海县33家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比对项目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比对等;包件四:2023年滨海县12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项目监测服务主要包括:企业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监测与评价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7.每包件检测报告及数据提交要求:包件一每个采购对象应在完成现场采样工作后15日历天内提交每个采购对象独立编制的纸质版数据检测报告和质控报告,同时提交报告电子版。包件二:每个采购对象完成现场采样工作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每个采购对象独立编制的纸质版数据检测报告(含CMA标志)和质控报告,同时提交报告电子版。包件三:每个采购对象完成现场采样工作后15日历天内提交每个采购对象独立编制的纸质版数据检测报告和比对报告,同时提交报告电子版。包件四:每个采购对象完成现场采样工作后30日历天内提交独立编制的纸质版监测方案和监测报告,同时提交电子版监测方案和监测报告。提交的监测方案和监测报告均须通过市级以上环保专家评审合格。

8.每包件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每包件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现行规定相关标准。

10.每包件合同履行期限:包件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止,具体根据合同约定;包件二、三、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11.是否允许分包、转包:包件一允许分包(分包项目数不得超出本包件检测内容总数的10%(仅限于超能力检测分包),否则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包件二、三不允许分包、转包。包件四允许分包(分包项目数不得超出本包件检测内容总数的5%(仅限于超能力检测分包),否则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作为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身份或投标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 本项目每包件的特定资格要求:

1)每包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CMA(计量认证)资质。

2)包件二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固废中二噁英类项目等类似的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扫描件)。

3)包件三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企业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比对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应涉及企业废气监控设施比对监测等方面内容,投标时提供合同扫描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二、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7月13日截止。

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制作客户端已更新,请下载更新,如不更新会影响投标)

3.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4.售价:免费。

5.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15点00(北京时间)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3.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层1808开标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滨海县港城路468号交通环保大厦18楼),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窗口办理,12号窗口电话:178*****150133*****1958号窗口电话:189*****322(微信同号)、QQ:**********、座机:0515-********)。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

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故障或各类问题,请及时主动向系统平台公司获取帮助予以解决。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及时复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项等情形,避免因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任何对供应商本次投标不利的后果,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 本项目包件一、包件四采用 综合评分法,包件二、包件三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6. 每包件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合同额的10%做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其余的根据监测实际完成数量及质量拨付监测费用。在本项目服务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扣除全部费用,并按照《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和《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报请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以采购合同为准)。(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址:盐城市滨海县港城路468

联 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1*****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468号交通环保大楼18

联 系 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152*****456

联系邮箱:**********@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顾女士

联系电话:151*****006152*****456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20237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二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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