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沉积实验装置采购公告

电沉积实验装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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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电沉积实验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电沉积实验装置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电沉积实验装置。

1.2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电沉积实验装置用于对LiCl-KCl-AcCln混合盐进行高温电解分离,使超铀和少量铀在活性阴极上电沉积出来,从而实现超铀及少量铀和镧系等裂片的分离。电沉积实验装置由直线模组提升机构、电解槽集成机构和电控机构、搅拌系统、 坩埚电极系统五部分组成。

1.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电沉积实验装置1套,包含升降模组1套、升降托架1套、电极集成上盖1套、下部支撑板1套、不锈钢保护罩1套、不锈钢吊篮1套、坩埚电极模块1套、控制集成系统1套、搅拌系统 1套,供应商负责装置的设计、加工、运输、安装调试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出厂验收,2023 年11月30日前完成到货验收,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终验收。

2.3 交货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内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5为提高我院非招标采购效率及成功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我方将暂停6个月内供应商资格,情节特别严重取消供应商资格。

(1)通过审核报名但不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累计超过3次的。

(2)多次、重复报名,恶意扰乱询价秩序的。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不适用。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1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1)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2)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北区,张伟博 151*****197(接受邮寄,请务必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7: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或不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刁捷

电话:010-********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 报价中应包含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DDP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耗损费等)。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需将加盖公章的分项报价明细单扫描版上传,其中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90日,否则视为无效。

9.4 应答文件、报价文件可按照应答文件模板提供相应材料,报价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应答方案,包括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详尽的设计方案和/或技术支持资料、相关服务计划等。

9.5 通过审核报名未下载采购文件,直接上传应答文件报价的,我方将取消该供应商本次参与资格,并直接列入黑名单。

9.6 如经评审后确定的供应商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或《中国原子能研究院供方名录》中,需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后方可签订合同。如供应商资质不满足合格供方评价要求,将自动取消此项目供应商资格。

9.7 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单位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

9.8如果我单位人员有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索取财务(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该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我单位纪检监督部举报(举报电话:010-********)。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3年7月6日


,北京市,房山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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