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第一批科普服务招标公告

2023年度第一批科普服务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科协2023年工作要点》(黑科协办字〔2023〕17号)安排,黑龙江省科协拟组织实施2023年度第一批科普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群众性示范科普活动类

1.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

2.开展食品安全暨国民营养科普宣传活动

3.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活动

4.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宣传活动

5.实施科普助力健康龙江行动

6.组织开展全省小小科普传播员展演活动

(二)科普资源、科普信息化提升类

1.实施科普资源原创开发项目

2.实施科普图书编印项目

3.科普挂图设计项目

4.开展“科普服务进地铁”宣传活动

5.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联合行动

6.实施“龙江大科普”新媒体科普传播联合行动

二、项目内容

(一)群众性示范科普活动类

1.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项目

(1)项目内容:按照中国科协、中宣部、科技部等部委联合开展“全国科普日”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国科普日暨龙江金秋科普月”活动。围绕年度主题,举办公众参与广、社会影响力大、针对性强、效果好的全国科普日活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激发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为建设科技强省提供坚强支撑。主要包括科普日暨龙江金秋科普月主场活动、分会场活动。

(2)项目要求:围绕活动主题,举办线下全国科普日暨龙江金秋科普月主场活动。宣传我省科技发展成就,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全国科普日”主场和分场系列活动至少500项。

(3)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市(地)科协。

(4)项目数量:主场活动1个(企事业单位),分会场活动12个(市地科协)。

(5)经费额度:主场活动拟资助30万元;每个分会场活动拟资助2万元。

2.开展食品安全暨国民营养科普宣传活动项目

(1)项目内容:围绕食品安全、国民营养的科普宣教需求,按照我省“健康龙江行动”和提高我省居民营养健康水平的有关要求,开展系列主题科普宣传活动,宣传尚俭崇信的食品安全理念,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结合地方食物资源、饮食习惯、传统食养理念,加强对居民食物与营养的指导,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提高全面营养意识。创新科普信息表达方式,拓展科普传播渠道,依托各类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平台,发挥各类媒体的积极作用,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广泛性、群众性主题科普宣传活动,定向、精准地将科学知识传播到目标人群,增强科普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和科学饮食的重视。

(2)项目要求:线上线下相结合,每个单位组织食品安全暨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活动至少5场(次),每场参与群众至少100人。

(3)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

(4)项目数量:3个。

(5)经费额度:单项拟资助5万元。

3.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活动项目

(1)项目内容:为深入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增强人民群众灾害防范意识,普及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安全知识,增强避险及自救互救能力,结合疫情防控、社会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应急避险、传染病防治的实际需要,加大科普辟谣力度,找准科普知识宣传的重点方向,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活动。

(2)项目要求: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应急科普主题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线上线下相结合,每个单位组织应急科普活动至少5场,每场参与群众至少100人。

(3)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

(4)项目数量:3个。

(5)经费额度:单项拟资助5万元。

4.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宣传活动项目

(1)项目内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双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围绕省委省政府“双碳”工作部署,通过组织“碳达峰、碳中和”主题科普巡展和巡讲活动、科普知识竞赛、低碳技能大赛、科普讲座等科普宣传活动,加强低碳宣传与教育,强化公众节能降碳理念,进一步加深公众及企业对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理解和认识。通过创新“双碳”科普形式,打造高质量的低碳科普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项目要求:线上线下相结合,每个单位须组织“双碳”科普宣传活动至少5场,每场参与群众至少100人。

(3)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

(4)项目数量:3个。

(5)经费额度:单项拟资助5万元。

5.实施科普助力健康龙江行动项目

(1)项目内容:落实健康龙江行动“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要求,利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楼宇墙体广告、公共交通传媒以及网络、微信、短信等媒体,广泛传播健康知识;举办健康健身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围绕老年人常见病、中老年饮食要点和运动健身方式等内容,推广正确的健身和饮食知识。省内媒体要对讲座进行宣传报道,讲座内容要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发布;开展健康健身知识“五进活动”。在农村、社区、学校(幼儿园)、企业、家庭,广泛举办健身、生理、心理、科学膳食、健康行为和中医药文化、中医养生科普等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全面提升健康素养。

(2)项目要求:每个单位须举办线下健康科普专题讲座3期,每期参加群众至少100人。

(3)申报对象:省级医科类学会。

(4)项目数量:5个。

(5)经费额度:单项拟资助3万元。

6.组织开展全省小小科普传播员展演活动项目

(1)项目内容:通过广泛组织青少年进行科普知识展演,调动青少年参与科普、热爱科普的积极性,挖掘青少年科普传播人才,培养学生爱科学、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兴趣和习惯,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养。

(2)项目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应熟悉青少年科普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具有以往组织承办全省相关活动组织、协调、项目指导和管理经验。线上线下相结合,参加展演活动小小科普传播员至少500人,决赛需要在省广播电视台演播厅举办。

(3)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

(4)项目数量:1个。

(5)经费额度:拟资助10万元。

(二)科普资源、科普信息化提升类

1.实施科普资源原创开发项目

(1)项目内容:强化科普作品价值导向,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科普服务全链条,加大科普原创精品创作支持力度,统筹推进科普资源深度开发、智媒体高效传播、科普网格员与群众有效联通,重点提升科普原创能力、传播能力,开发一批原创科普产品,建立原创科普资源库,精准内容、精准对象、精准推送,不断增强科普供给源头活力,推动龙江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

(2)项目要求:围绕乡村振兴、绿色低碳等主题,结合我省科普工作实际需要,开发一批科普视频、科普图文、科普动漫等优秀科普作品。开发原创科普动漫10条、科普短视频50条、科普漫画30个、科普图文300篇。

(3)申报对象:省级学会(协会)。

(4)项目数量:1个。

(5)经费额度:拟资助50万元。

2.实施科普图书编印项目

(1)项目内容: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关于“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要求,支持相关单位原创印刷符合我省实际需要的科普图书,用于科普宣传活动。

(2)项目要求:原创设计1种科普图书,按照省科协有关要求印刷*****册,并按照省科协要求邮寄至有关单位。

(3)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

(4)项目数量:1个。

(5)经费额度:拟资助10万元。

3.科普挂图设计项目

(1)项目内容:为了继续发挥好全省各地2000余个科普宣传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的阵地和平台作用,设计系列主题科普挂图。

(2)项目要求:构图合理、层次清晰、色彩搭配协调、创意新颖、独特的富有视觉冲击力和表现力的科普挂图;提供作品格式为浏览版和制作版文件:浏览版提供文件格式为JPG图片格式,规格600*900mm,制作版文件提供可修改分层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表现形式以电脑手绘或手工绘画。设计5套(9张/套)共45张挂图,必须由设计单位原创设计,版权归省科协所有。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

(4)项目数量:1个。

(5)经费额度:拟资助5万元。

4.开展“科普服务进地铁”宣传活动

(1)项目内容:积极拓展科普传播渠道,创新科普服务方式,在人流量大、传播快、受众广的哈尔滨地铁利用灯箱视讯载体,刊发疫情防控、应急避险、生命健康等科普知识;发放科普宣传资料,举办科普宣传活动;在地铁面向各个群体突出科普价值引领,弘扬科学精神,营造科学氛围,使广大公众在地铁中学习科普知识,领悟科学精神,助力提升科学素质。

(2)项目要求:按照省科协要求在地铁设置科普宣传灯箱100块,宣传90天。

(3)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

(4)项目数量:1个。

(5)经费额度:拟资助45万元。

5.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联合行动

(1)项目内容: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的要求,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联合行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服务龙江振兴。

(2)项目要求:线上线下相结合,每个单位须至少普及3项科技创新或科研成果,开展科技成果科普化宣传普及活动至少3次,每次参与群众100人。

(3)申报对象: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省级科研院所。

(4)项目数量:5个。

(5)经费额度:单项拟资助3万元。

6.实施“龙江大科普”新媒体科普传播联合行动

(1)项目内容:利用新媒体具有更强的互动性和拥有更多反馈机制的优势,通过“龙江大科普”微信号、省科协科普抖音号、省科协科普微博、科普中国省科协科普号等新媒体平台让科普内容的创作和服务更加精准地覆盖到特定人群,从而提升传播质量,获得更好的科普效果。

(2)项目要求:运营维护“龙江大科普”微信公众号,首页推送来自科普中国、学习强国等权威平台的涉及前沿、惠农、医疗健康、食品安全、防灾减灾等各类科普信息每日不低于8条,科普资源栏目每日增加科普信息不低于2条;对于突发重大事件第一时间(24小时内)推送相关科普信息;结合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全民营养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民生关注热点重点问题及时推送汇总分类形成科普专题;平台应不断调整、丰富功能,增加相应模块,满足科普传播工作需要;平台传播科普信息流畅、稳定,能够满足大量用户高并发访问需求。成立并运营维护省科协科普抖音号、省科协科普微博、科普中国省科协科普号等新媒体平台,按照省科协要求定期推送科普宣传内容。

(3)申报对象:企事业单位。

(4)项目数量:1个。

(5)经费额度:拟资助55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及评审流程

1.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报,原则上同一法人单位仅可申报一类项目中的一个项目。

2.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3.省科协科普部将结合申报单位的活动内容、形式、成效以及以往项目完成情况等综合因素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按照《黑龙江省科协财政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分管副主席审核,经党组会议审议,确定支持项目,在省科协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项目,结果将通过省科协网站公布。

4.项目确认后10日内,项目申报单位与省科协签署项目协议,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二)经费拨付和使用

1.经审定支持的项目,由省科协计划财务部向申报单位(或者联合申报单位)拨付。

2.项目经费按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主要用于开展科普服务项目的必要费用开支。申报单位有专门人员负责项目管理,统筹管理使用经费,具体使用方向需在项目预算中明确,经费使用必须符合省科协相关规定,并接受审计。

3.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财务账户并能提供正规发票。签订项目协议时,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财务账户、发票或经省科协财务部门认可的结算票据。申报主体是市(地)科协,如果无法提供财务票据,可推荐能够提供财务票据的直属单位或者所属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等联合申报单位具体实施。项目要按照协议规定实施,如有正当理由确需变动,须向省科协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省科协同意后方可实施。

4.项目经费原则上在项目协议规定时间内支付完毕,超期未支付需向省科协报告。如有结余,需退回省科协。

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13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加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微 联系电话:*******



科研处

2023年7月6日




标签: 申报 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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