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农业“双强”项目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农业“双强”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加强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根据《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浙农计发〔2022〕13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农业“双强”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资金补助比例

(一)申报项目范围分三类,包括:①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②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③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二)资金补助比例。各级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50%。

二、重点建设内容

(一)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包括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库棚房、水电、场地等配套设施,引进先进适用且急需紧缺的农机装备,购置使用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定位终端及农机抗灾救灾所需装备储备;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品种和模式;搭建农资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机人员培训管理等。

(二)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一是基础提升改造。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宜机化改造,包括:对路、沟、渠及排、蓄、灌等农业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加快耕作田块小变大、陡变平、弯变直,因地制宜建设田间路和生产路,实现地块互联互通、土地平整优化、沟渠设置合理,推进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档升级。二是设施装备提升。重点支持建设喷滴灌或水肥一体化等现代节水灌溉施肥系统,基地库棚房、水电、场地等配套设施;引进未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机装备,基地网络升级换代与普及覆盖,配置物联网等自动感知终端设备。三是开展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试验示范。

(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一是农作物种质资源圃和育种创新平台建设。种子基地实施土地平整、排灌设施(含节水灌溉)、道路、农田防护及配套设施等田间工程建设和种子三室、仓储与加工房、检验室、晒场等土建工程建设,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及农机具等;种苗基地加工车间、玻璃育苗温室、连栋育苗大棚、种子检验室等土建工程建设,以及种子加工流水线、种子常规检测仪器、种子种苗配送车以及播种机等配套的农机具等购置。支持种子企业加强种子繁育、加工包装、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等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种子基地建设种业园区,完善种子加工及仓储设施。二是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标准化畜禽栏舍、孵化厅、青贮窖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场区道路、围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等辅助设施,配套设施设备,配备生产性能测定软件系统等数字应用系统。种畜禽场引进更新种畜禽。资源保护场(库)组建或扩大保

种群,收集更新血统。三是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质保存隔离池、亲本培育池和引进保存池等基础设施,建设仓库、档案室、资料标本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和数字化配套设施,其中省级原良种场建设须符合《浙江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要点》规定,场区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0亩;省级规模化繁育基地场区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亩。

三、申报要求。根据《管理细则》相关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核后盖章,于7月20日前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同步提交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项目申报简表(附件2),电子稿通过浙政钉发送。申报项目应明确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涉及农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的,须已落实用地空间。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将联合组织项目评审。

联系人:徐露凝 联系电话:0578-*******

附件:1.乡镇(街道)农业“双强”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2.农业“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docx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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