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生态产业园区垃圾焚烧招标公告

循环生态产业园区垃圾焚烧招标公告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区垃圾焚烧项目PPP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日 期:2015年10月28日

招标编号:0747-1560SITCN910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区垃圾焚烧项目PPP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绍兴市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绍兴市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与中标人为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区垃圾焚烧项目PPP政府采购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现邀请有意向的国内外潜在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并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区垃圾焚烧项目PPP政府采购(以下称“项目”);

二、 项目授权主体:

绍兴市人民政府

三、 项目实施机构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区垃圾焚烧项目PPP政府采购(以下称“项目”);

(2) 项目地址:绍兴市柯桥滨海工业区北部临海地块,南侧为规划滨海大道,东侧为柯海线(东距曹娥江约5公里),北临杭州湾,西接萧山界,占地面积暂定400亩;

(3) 项目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模2250吨/日,3×750t/d生活垃圾焚烧线,余热锅炉采用中温中压蒸汽锅炉,采用热电联供的产能消化方式。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场,库容暂定45万立方米;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中心,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设园区内配套工程,包括宿舍楼、综合办公用房、环保展示区、环保主题公园等。

(4) 项目特许期:28年(含建设期和试运营期24个月)

(5) 基本技术路线:炉排炉。

五、 采购需求及内容

(1) 本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在国内外参与投标的企业中选定中标人,由中标人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组建项目公司,与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区垃圾焚烧项目包括渗滤液处理中心、飞灰填埋场及基础配套设施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项目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工作。

(2) 项目公司政府指定单位(绍兴市环境卫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41%,本次招标的中标人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44%,绍兴市下属县市国有企业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0%,绍兴本地垃圾焚烧企业参股5%。中标人和参股企业以现金出资,政府指定单位以土地和现金出资。

六、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指标符合以下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人民币,2014年度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

(2) 国内外独立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具有以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单厂处理能力2000吨/日(含)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艺为炉排炉)的业绩,业绩必须为已投运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提供证明文件)。业绩认定标准:业绩规模以已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为准,特许经营协议的投资方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全资或绝对控股公司,且投资方对该项目须全资持股,特许经营协议中未能直接体现上述关系的,需由投标人提供相关投资关系的证明文件。

(3) 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所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应至少负责组织建设过1个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按照本项目要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八、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按下述规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等同于营业执照的其他注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法人代表亲自报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自行确定,旨在对购买招标文件的个人进行法定代表人授权)、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含必要的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招标代理机构须留存完整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3)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4)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也可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网址:********2/">http://www.sxztb.gov.cn/sxweb/zfcg/003007/********2/,报名成功以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资格预审文件收据或发票为准。

(5) 联系人:王晓斌

电话:010-5936 8971

传真:010-5936 8911

九、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须知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18日13:00至14:00时。

(2) 递交方式:派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下午14:00时整。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量:正本一套,副本五套,电子文档两套(U盘)。

十一、 联系方式

(1) 招标人: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胡立峰

电 话:****-********

详细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西路248号

邮 编:312000

(2)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维纳、仲崇明

电 话:010-5936 8969/8920

传 真:***-********

Email:zhaoweina@sinochem.com zhongchongming@sinochem.com

详细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邮 编:100045

户名: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账号:****************75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 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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