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KA2301课题-高温氧化挥发原理装置制造及系统试验外委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023WXR391C
*****BD/CNSC-23HDGC
******2.2项目名称:KA2301课题-高温氧化挥发原理装置制造及系统试验外委项
目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高温氧化挥发科研样机制造及系统试验课题,芯块
高温氧化挥发原理装置主要通过操作工作箱内的氧化还原炉和重结晶炉,对冷铀
芯块或者冷铀粉末进行高温氧化还原以及重结晶操作。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
课题计划研发一套高温氧化挥发装置样机,并按1:1搭建样机试验台架,进行工
程试验验证,模拟高温氧化还原以及重结品操作等,同时验证工艺参数。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按要求完成高温氧化挥发科研样机的设计制造试验验收包装运输
及协助现场安装调试等全部任务。并提供1套高温氧化挥发科研样机,样机主要
包括防护工作箱氧化还原炉重结晶炉进出料装置和进排气系统以及控制系
统等,并完成设备相关试验。
详见附件:KA2301课题-高温氧化挥发原理装置制造及系统试验外委技术
任务书文件编号:(FKA2301HSB001SSJS-B01-001)。
2.5交货期:
序号
完成时间
任务名称
1
TO
签订外委合同
2
T01
乙方提交项目质保大纲和工作计划
疏管
3
T02
乙方提交项目质量计划,开展长订货周期的仪表及搬工周期零部
件的采购工作
1
T05
乙方完成各个零部件的加工以及整体的装配
w.16
序号
完成时间
任务名称
T08
乙方完成设备的调试工作,完成设备出厂试验
T09
具备出厂验收条件,完成出厂验收并运送到202试验场地
7
T011
所供设备在202试验场地的安装调试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8
T012
设备拆装,并运送到广东省试验场地
9
至项目完成验收
所供设备在广东试验场地的安装调试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T0为签订合同当月)
2.6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试验中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
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ps:www.chncecp..com)进
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燃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和报名。
3
0.7.6
4.3发售时间:2023年7月6日17:00一2023年7月11日17:00北京时
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
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
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
使用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或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
缴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
********。
标书款发票开具: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
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平台附件供应商缴费开
票手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投标人
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
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会议室。
招标主管:
李雯
联系电话:
136*****751电子邮件:
liwenpuyuan.com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9:00北京时间。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
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
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宋
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03.7.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8.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
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
联系人:李雯
电话:
136*****751电子邮件:liwe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
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已参与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电子邮箱:/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着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