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煤1招标公告
取暖煤1招标公告
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取暖煤
文件编号:LPX********3
二零一五年十月
目 录
询价公告
第一章 项目需求
第二章 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 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
附件:1.供应商须知
2.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询价公告
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盘锦市园林管理处、市陵园公墓管理所 的委托,对 取暖煤 (文件编号:LPX********3)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取暖煤 第一包 9.75万元第二包 2.4万元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2 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各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完整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报名、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证明资料: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上述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时登录盘锦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panjin.gov.cn)按照供应商入库须知进行登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jprtc.panjin.gov.cn)”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盘锦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在 “网站首页”的“供应商注册”栏目中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101室)审核。
四、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5年10月28日8:30至2015年10月29日16:00(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经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101室)资格预审合格,交纳询价保证金人民币每包 1000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在“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jprtc.panjin.gov.cn)”上免费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询价采购时间:2015年10月30日 9:40 (北京时间)。
六、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采购会议。
七、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项目联系人、开户行及帐号
地 址: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兴隆台区惠宾街110号、市政协东侧)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帐 号 :********0149
会计室电话:****-*******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注意事项
以上内容若有变更,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jprtc.panjin.gov.cn)”上发布公告,请供应商关注。
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8日
第一章项目需求
包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原煤 | 热量5000大卡以上,含硫量低于0.6,灰份低于8.5,挥发份30%以上,规格3-12CM块煤。 | 150吨 |
2 | 阜新块煤 | 4500-5000大卡。 | 40吨 |
注:送达采购单位院内后以过秤为准。
第二章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见询价公告 |
2 | 项目编号 | 见询价公告 |
3 | 采购单位 | 见询价公告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第一包 9.75万元第二包 2.4万元 |
5 | 采购方式 | 询价 |
6 |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9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 |
10 | 交货地点 | 盘锦市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11 | 质量保证期 | 质量保证期自《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 |
12 |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 见询价公告 |
13 | 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 见询价公告 |
14 | 接收询价文件和询价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见询价公告 |
15 | 接收询价文件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 |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兴隆台区惠宾街110号、市政协东侧) |
16 | 询价保证金 | 人民币每包1000元整。供应商报价时,应当按询价文件的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未按询价文件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 |
17 | 询价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5份(投标时把投标文件电子版带到投标现场) |
18 | 询价小组组成 | 询价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人。 |
19 | 付款方式 | 1、供方在货物全部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经抽样检验合格后,供方凭市节能监察中心出具的煤质检测报告及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采购单位财务专用章)、《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到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理付款审核手续后,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国库科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八十五(85%)的标的款。 2、余下的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五(15%)的标的款,在供暖期结束后支付,作为本合同最终结款。 |
第三章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
项 目 | 项目及审核内容 | 格式 | 装订顺序 |
报价文件外封面、封口、封皮 | 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 2、在外包装上标明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3、封口处标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字样。 | ||
报价文件的封皮 | 1 | 1-1 | |
符合性 证明材料 | 报价一览表 | 2 | 2-1 |
价格明细表 | 3 | 2-2 | |
技术规格响应表 | 4 | 2-3 | |
售后服务承诺 | 5 | 2-4 | |
资格性 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3-1 |
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2 |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3 | ||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4 |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 3-5 | ||
其它材料 | 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 7 | 4-1 |
重要提示: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报价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报价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格式1
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 :
格式2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包号 | 产品名称 | 报价 | 交付时间 | 备注 |
报价合计(大写) |
填表说明:
1.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未宣读的价格、价格折扣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方案等实质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
2.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对于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报价时不予唱出,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报价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
4.评审时,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5. 报价文件中出现计算或表述上错误,以对采购人有利为原则进行修正。
6.“报价”应同格式3“价格明细表”中“报价合计”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3
货物价格明细表
包号: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 ||||||
报价合计 |
填表说明:
(1)供应商应将本项目投报的所有材料全部填入此表。
(2)表中的序号、产品名称应与“技术规格响应表”的相应内容一致。
格式4
技术规格响应表
包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询价文件 技术规范、要求 | 报价文件 对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1.如报价文件的内容与询价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请在该表中注明。
2.本表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无偏离也请保留此表,并在表中注明无偏离。
3.除偏离表中所列的偏离内容外,其他所有报价文件内容均应完全响应询价文
件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5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
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的采购活动。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对于成交的货物,除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一、拟提供售后服务的项目:
二、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三、制造厂商和/或谈判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及相关情况:
四、其他售后服务措施:
注:此格式只供参考, 可视具体情况增加内容。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6-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出具此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 公司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参加采购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签署报价文件。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6-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受委托人: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地: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
现委托 受委托人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你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
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代为参加并签署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报价文件;代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相关事宜;代为承认与我公司签署、实施的与采购文件相关的采购活动及行为。
本授权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此处请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1:
供应商须知
一、 总 则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定义:
2.1 “集中采购机构”:指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
2.2 “采购单位”指采购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需方。
2.3 “供应商”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取得采购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 满足采购文件中公告、“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
4.货物及伴随服务
供方定期到采购人处回访,对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经市节能监察中心检测认定后如数及时更换,对燃烧等技术问题配合解决。
5.报价费用
不论评审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询价小组的组成
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1人)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2人)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
7.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对于报价供应商所投纳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报价价格给与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询价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独立履行职责。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文件评审结束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即时公布评审结果。
8.2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组织对评审结果进行复审。
9.签订合同
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0. 付款
供方在货物全部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经抽样检验合格后,供方凭市节能监察中心出具的煤质检测报告及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采购单位财务专用章)、《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到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理付款审核手续后,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国库科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八十五(85%)的标的款。
余下的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五(15%)的标的款,在供暖期结束后支付,作为本合同最终结款。
11. 采购文件、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以在“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jprtc.panjin.gov.cn)”上发布的为准,如果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二、报价文件
11.报价文件的构成
报价文件由符合性证明材料、资格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三章。
12.报价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报价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0. 编制报价文件要求
10.1 “报价一览表”应编制在报价文件的第一页。
10.2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货物的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10.3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中出现计算或表述上错误,以对采购人有利为原则进行修正。
10.4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成交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报价,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其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0.5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由授权代表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报价文件的密封、标记
供应商应递交 6 份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标明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附件2: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需方:
供方:
合同签订地点: 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
(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询价文件(采购文件编号: );
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
3. 成交通知书;
4. 合同的其他附件。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合同标的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五、付款条件
1、供方在货物全部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经抽样检验合格后,供方凭市节能监察中心出具的煤质检测报告及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采购单位财务专用章)、《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到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理付款审核手续后,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国库科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八十五(85%)的标的款。
2、余下的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五(15%)的标的款,在供暖期结束后支付,作为本合同最终结款。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
交货地点:盘锦市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七、售后服务
供方定期到采购人处回访,对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经市节能监察中心检测认定后如数及时更换,对燃烧等技术问题配合解决。
八、违约责任
1、除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外,供方无正当理由不按需方时间、要求供货,拖延交货期,延误1天,按照合同总额1%计收赔偿费,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款的3%。因误期供货影响取暖或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需方经济损失。
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搞私下交易或擅自更改煤种的,停止采购人的预算支付,对需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各执一份。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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