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桥东站、都斗门站、保大圩排涝站、双龙口站、龙窝湖一站、龙窝湖站、龙窝湖二站、保定圩泵站、洋灯夹控制水闸、泊口水闸、山河闸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公告

关于《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桥东站、都斗门站、保大圩排涝站、双龙口站、龙窝湖一站、龙窝湖站、龙窝湖二站、保定圩泵站、洋灯夹控制水闸、泊口水闸、山河闸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是保障工程运行和效益发挥的重要基础工作。现将峨桥东站、都斗门站、保大圩排涝站、双龙口站、龙窝湖一站、龙窝湖站、龙窝湖二站、保定圩泵站、洋灯夹控制水闸、泊口水闸、山河闸、老中沟站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如下:

一、峨桥东站

1、地点: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桥镇(漳河)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小型闸上下游100m,两端堤防(地段)20m。保护范围划定:水闸管理范围界线以外20m。

3、划界面积:管理范围面积0.033km2,保护范围面积0.052 km2

二、都斗门站

1、地点: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桥镇(漳河)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小型闸上下游100m,两端堤防(地段)20m。保护范围划定:水闸管理范围界线以外20m。

3、划界面积:管理范围面积0.045km2 ,保护范围面积 0.064km2

三、保大圩排涝站

1、地点: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漳河)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小型闸上下游100m,两端堤防(地段)20m。保护范围划定:水闸管理范围界线以外20m。

3、划界面积:管理范围面积0.034km2 ,保护范围面积0.034 km2

四、双龙口站

1、地点: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山街道(龙窝湖)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小型闸上下游100m,两端堤防(地段)20m。保护范围划定:水闸管理范围界线以外20m。

3、划界面积:管理范围面积0.012km2 ,保护范围面积0.025km2

五、龙窝湖一站

1、地点: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龙窝湖)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小型闸上下游100m,两端堤防(地段)20m。保护范围划定:水闸管理范围界线以外20m。

3、划界面积:管理范围面积0.028km2 ,保护范围面积0.038 km2

六、龙窝湖站

1、地点: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龙窝湖)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小型闸上下游100m,两端堤防(地段)20m。保护范围划定:水闸管理范围界线以外20m。

3、划界面积:管理范围面积0.073km2 ,保护范围面积0.095km2

七、龙窝湖二站

1、地点: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保定街道(龙窝湖)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小型闸上下游100m,两端堤防(地段)20m。保护范围划定:水闸管理范围界线以外20m。

3、划界面积:管理范围面积0.051km2 ,保护范围面积0.065km2

八、保定圩泵站

1、地点: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保定街道(龙窝湖)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小型闸上下游100m,两端堤防(地段)20m。保护范围划定:水闸管理范围界线以外20m。

3、划界面积:管理范围面积0.056km2 ,保护范围面积0.086km2

九、洋灯夹控制水闸

1、地点: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保定街道(龙窝湖)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小型闸上下游100m,两端堤防(地段)20m。保护范围划定:水闸管理范围界线以外20m。

3、划界面积:管理范围面积0.008km2 ,保护范围面积0.086km2

十、泊口水闸

1、地点: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桥镇(漳河)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小型闸上下游100m,两端堤防(地段)20m。保护范围划定:水闸管理范围界线以外20m。

3、划界面积:管理范围面积0.023km2 ,保护范围面积0.040km2

十一、山河闸

1、地点: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桥镇(漳河)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小型闸上下游100m,两端堤防(地段)20m。保护范围划定:水闸管理范围界线以外20m。

3、划界面积:管理范围面积0.009km2 ,保护范围面积0.021km2

以上划定范围具体详见《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桥东站、都斗门站、保大圩排涝站、双龙口站、龙窝湖一站、龙窝湖站、龙窝湖二站、保定圩泵站、洋灯夹控制水闸、泊口水闸、山河闸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三、管理主体及主管部门

峨桥东站、都斗门站、保大圩排涝站、双龙口站、龙窝湖一站、龙窝湖站、龙窝湖二站、保定圩泵站、洋灯夹控制水闸管理及保护范围管理主体为三山经济开发区排灌站,主管部门为三山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

泊口水闸、管理及保护范围管理主体为峨桥镇人民政府农办,主管部门为峨桥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管理及保护范围管理主体为峨桥镇新淮村委会、主管部门为峨桥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

四、三山经济开发区排灌站负责峨桥东站、都斗门站、保大圩排涝站、双龙口站、龙窝湖一站、龙窝湖站、龙窝湖二站、保定圩泵站、洋灯夹控制水闸的管理及保护范围的勘界、绘图,设立固定标志、标牌,峨桥镇人民政府农办负责泊口水闸、山河闸的管理及保护范围的勘界、绘图,设立固定标志、标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沿河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五、在峨桥东站、都斗门站、保大圩排涝站、双龙口站、龙窝湖一站、龙窝湖站、龙窝湖二站、保定圩泵站、洋灯夹控制水闸、泊口水闸、山河闸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附: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桥东站、都斗门站、保大圩排涝站、双龙口站、龙窝湖一站、龙窝湖站、龙窝湖二站、保定圩泵站、洋灯夹控制水闸、泊口水闸、山河闸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图册

芜湖市三山区水闸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图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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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护范围划定 开发区 排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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