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纳米大厦地下室场地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纳米大厦地下室场地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纳米大厦地下室场地租赁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纳米大厦地下室场地租赁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纳米大厦地下室场地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多年以来,大连高新区管委会一直租用位于高新区火炬路3号纳米大厦地下室场地,放置自来水二次加压站、明辉开关站及供热管线设施设备。租赁面积为1590.17 平方米,其中放置的自来水二次加压站占用1106.6 平方米、附属开关站占用 257.03 平方米、供热管线占用 226.54 平方米。近期,经高新区住建局对纳米大厦周边区域进行实地勘察并研究,目前自来水二次加压站、开关站及供热管线尚不具备迁移条件,因此该项目设备设施只能继续放置于纳米大厦地下室场地。
纳米大厦地下室场地产权归多佑(大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且只有多佑(大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有权租赁地下室场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本项目申请采购产品具有唯一性,指定唯一供应商为“多佑(大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经综合考虑,并结合实际情况,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纳米大厦地下室场地租赁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推荐为“多佑(大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指定的唯一代理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多佑(大连)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火炬路3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7月6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周璐
联系电话:0411-********
联系地址:大连市高新区汇贤园4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金钢
联系电话:0411-*******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7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焦赫
联系电话:159*****902
联系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爱贤街10号(大连设计城)205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990.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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