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公安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公安局2014-2015年公安业务装备项目已经鹿邑县财政局以鹿财[2015]48号文批复资金,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鹿邑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鹿邑县公安局2014-2015年公安业务装备项目;

招标编号:鹿采购【2015】1004号;

招标范围:鹿邑县公安局2014-2015年公安业务装备的采购,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等;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十个标段。

第1标段:交警防护服、执法发光背心、酒精测试仪、反光锥体、防弹盾牌、长警棍等警用防护装备;

第2标段: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照相系统、可移动安检门等数码设备;

第3标段:资金分析软件、手机、电脑信息采集设备、电子取证设备、纽扣高清取证设备;

第4标段:LIMS系统、现场足迹采集系统、现场痕迹勘察单肩包、地市级刑侦SIS系统硬件配置;

第5标段:网络安全审计管理系统、手机信号侦测屏蔽报警系统、移动互联网终端设备;

第6标段:Y-STR建库试剂盒;

第7标段:WIFI无线定位车载系统及装备;

第8标段:虚拟化社区查询分析系统、全网制基站信息采集查询系统、图钉查询系统;

第9标段:公共场所无线上网安全管控系统;

第10标段:网监设备系统升级。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并具有良好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非河南省内投标单位须在河南省有分公司或者办事处;

(4)在过去三年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发生任何诉讼或纠纷;

(5)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29 日至2015年 11 月 0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蓝宝湾2期7号楼3单元2604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来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等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证件均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公安局

地 址:鹿邑县行政新区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蓝宝湾2期7号楼3单元2604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803)、158*****6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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