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殡仪馆搬迁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大理市殡仪馆搬迁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大理市殡仪馆搬迁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大理市殡仪馆搬迁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ef******-3313-4fe4-b075-d405c1bc7492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ef******-3313-4fe4-b075-d405c1bc7492
建设规模:约971.7万元ef******-3313-4fe4-b075-d405c1bc749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7-06 15: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科 电话:0872- *******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大理市苍洱殡葬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双赵玲
办公电话:139*****34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杨江妮
办公电话:187*****525移动电话:187*****52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230**********
标段名称:大理市殡仪馆搬迁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7-13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7-28 09:30
开标地点:3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971.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精装修内容为悼念厅室外门厅、悼念厅室内走廊、大悼念厅及休息室、小悼念厅及休息室(欧式)、小悼念厅及休息室(中式)、办公楼业务大厅、小会议室、大会议室、豪华守灵室、骨灰楼一楼小守灵室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3)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资质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资质要求: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2.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3.6 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建筑工程或者装修装饰相关专业)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本单位人员;(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与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施工方)名称一致。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如发现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均视为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业绩要求:3.5业绩要求(须满足):(1)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装饰装修工程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2)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装饰装修工程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注:①类似设计项目指:投资金额不少于500.00万元或设计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装饰装修设计业绩,②类似施工项目指:投资金额不少于500.00万元或装修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装饰装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能满足指标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等指标的,需进一步提供相应的业主证明材料,同一项目包含上述业绩的,可分别计算。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7-28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扫描件.pdf2023-07-06 10:33:5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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