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158,380.00
最高限价(元):32,158,380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项目增量项目,云龙湖大桥、桂花街等一级街路11条,******.79平方米;红椿路、和安街等二级街路7条,******.24平方米;靓岛路、长白二街延长段等三级街路4条,*****.00平方米;沙岗西路、长白西三街等四级街路41条,******.90平方米;护栏4468.26米;马总花园、和平区长白劳务市场等公厕53座;华润幸福里、金地龙湖等垃圾压缩站10座;河道保洁面积*******.44平方米;无提标街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4月20日
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服务内容: (1)主次干道(含分车绿化带)、辅道、人行道、高架桥、地下通道、街巷路、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带、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1级、2级和3级街路机械化清扫率应达到100%、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项目涉及道路范围内所有构筑物和和构建2.2米高度范围内乱张贴、乱涂写的清理保洁; (2)机关事业单位、商业门面、居民小区生活垃圾(不含餐厨垃圾)的收运工作;按照市区政府统一要求,推进垃圾分类、餐厨垃圾管理等工作; (3)路名牌、指路牌、交通护栏等以及路灯杆、交通指示牌干等2.2米以内部分的清洗保洁及雨水篦子的清掏; (4)垃圾处理场(分拣场)、机扫车辆清灰场、垃圾箱、果皮箱、环卫工人休息室等环卫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保洁工作; (5)区域内无主建筑残土、装修垃圾的收集、清理工作; (6)PM2.5污染防治及蓝天工程、创城方面的相关作业要求; (7)区域内其他环境卫生方面的迎接重大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临时突击任务; (8)承担突发应急事项的处理; (9)冬季除运雪。
质量标准: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符合沈阳市环卫部门相关规定及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合同形式:总价合同。如作业量变动时,可以按照对应项目中标单价增加或者减少对应费用。
机械化清扫率:1级、2级和3级街路机械化清扫率应达到100%,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
应急处理机制:道路挖掘、跑水、结冰、散流体等道路污染,PM2.5污染防治及蓝天工程、创城方面的相关作业要求,区域内其他环境卫生方面的迎接重大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临时突击任务,包含在正常清扫保洁范围内,不另行付费。中标企业在满足招标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应配备应急设备和人员,如遇临时突击任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指令,根据应急预案程序,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环卫作业服务,保障城市和居民正常活动,减少事件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提高应对环卫突击任务的处置能力,制定应急管理综合预案,并按照政府安排,提供应急突击任务服务。该类环卫突击任务应急处置,由采购人核定作业量,项目公司组织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4月2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9,921,532.00
最高限价(元):9,921,532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项目提标项目,太原街步行街、中山路、南京街、胜利大街、中华路、和平大街、北二马路、民主路、南三马路由一级街路提升至特级街路;作业范围无增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4月20日
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服务内容: (1)主次干道(含分车绿化带)、辅道、人行道、高架桥、地下通道、街巷路、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带、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1级、2级和3级街路机械化清扫率应达到100%、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项目涉及道路范围内所有构筑物和和构建2.2米高度范围内乱张贴、乱涂写的清理保洁; (2)机关事业单位、商业门面、居民小区生活垃圾(不含餐厨垃圾)的收运工作;按照市区政府统一要求,推进垃圾分类、餐厨垃圾管理等工作; (3)路名牌、指路牌、交通护栏等以及路灯杆、交通指示牌干等2.2米以内部分的清洗保洁及雨水篦子的清掏; (4)垃圾处理场(分拣场)、机扫车辆清灰场、垃圾箱、果皮箱、环卫工人休息室等环卫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保洁工作; (5)区域内无主建筑残土、装修垃圾的收集、清理工作; (6)PM2.5污染防治及蓝天工程、创城方面的相关作业要求; (7)区域内其他环境卫生方面的迎接重大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临时突击任务; (8)承担突发应急事项的处理; (9)冬季除运雪。
质量标准: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符合沈阳市环卫部门相关规定及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合同形式:总价合同。如作业量变动时,可以按照对应项目中标单价增加或者减少对应费用。
机械化清扫率:1级、2级和3级街路机械化清扫率应达到100%,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
应急处理机制:道路挖掘、跑水、结冰、散流体等道路污染,PM2.5污染防治及蓝天工程、创城方面的相关作业要求,区域内其他环境卫生方面的迎接重大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临时突击任务,包含在正常清扫保洁范围内,不另行付费。中标企业在满足招标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应配备应急设备和人员,如遇临时突击任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指令,根据应急预案程序,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环卫作业服务,保障城市和居民正常活动,减少事件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提高应对环卫突击任务的处置能力,制定应急管理综合预案,并按照政府安排,提供应急突击任务服务。该类环卫突击任务应急处置,由采购人核定作业量,项目公司组织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4月2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13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28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在对应项目采购公告中进行响应报名。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邮箱地址: lnjyxm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于洪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