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尚山水厂冷冻干燥机新增项目公告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尚山水厂冷冻干燥机新增项目公告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尚山水厂

冷冻干燥机新增项目比选招标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尚山水厂冷冻干燥机新增(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尚山水厂。该项目为2023年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招标内容

2.1项目概述:本项目是和尚山水厂2023年年度计划项目,新增一台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机,含安装、调试及前后置过滤器2个、管材管件阀门、水泥基础(1600*800*160mm,包含铺砖)等相关内容。与现有的一台机器互为备用,确保压缩空气冷冻干燥效果。

2.2服务地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尚山水厂反冲泵房。

2.3技术要求:

2.3.1技术参数:

技术

参数

压力露点

2-10℃

初始压力损失

进气压力的3%

适应工作制

连续工作

电源

220V/50HZ

输入功率

395W

控制方式

微电脑自动控制,露点温度显示

空气接管口径

G1(内螺纹)

制冷剂

R134a

长×宽×高

520×640×890mm

2.3.2其它要求

冷冻式干燥机品牌为德国贝克欧、美国DH、上海复盛之一,并提供制造商原厂授权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施工需满足冷冻干燥机相关规范及标准,达到规范要求。

投标人的供货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安全合格证书,进口设备或零配件须提供报关单,由我厂验收合格。

整体施工不得影响正常生产工作,施工需在保证生产工作正常开展情况下,协调后进行。新冷干机安装后与原有冷干机进行管道连接,达到随时切换互为备用效果。因场地限制,管道连接应简单已操作,且水泥基础应与现状基础相匹配。

安装工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指导后期操作维护,乙方应派遣有能力,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指导和监督安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技术员,在此期间因指导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提交承诺书。)

冷冻干燥机质保2年。

2.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5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及整体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投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资格证明除要求是原件的以外均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1.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冷冻干燥机生产或销售安装维修改造,冷冻干燥机维护保养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1.2投标人在两年内应有冷冻干燥机相关生产、销售、安装或维修保养业绩至少1个。(提供1、销售安装或维修合同;2、购买方针对该销售合同的打款凭证或销货方开具的发票或提供国家税务系统发票查询截图。)(以上资料均提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2投标人信誉、资质良好。

近三年来未有不良信誉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指因投标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公司财务检查中发现有违规收支行为被通报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5投标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

4、售后质保

4.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次日起,冷冻干燥机质保2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对该零部件延长担保1年。

4.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投标方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该设备应重新更换,若产生重大事故,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4.3投标方必须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在收到厂方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6小时必需

到达现场,特殊情况下投标方需在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故意拖延,承诺因售后服务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方负责赔偿。并在投标书中应注明售后服务方式、能力,如有违约,一切损失均由投标方负责赔偿,招标人有权追究责任。(承诺书并加盖单位鲜章)

4.4为保障售后服务的及时性,外地企业投标人须在重庆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处,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例如:分公司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4.5投标文件应附售后承诺书,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盖单位鲜章)

4.6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5、规划编制费用

5.1本次报价采取包干价,含一台冷冻干燥机采购安装、调试,含前后置过滤器(2个)、管材管件阀门(根据实际情况)、水泥基础及过程中安全、措施费及其他技术保障费用;

5.2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叁万元整)。

5.3评标方法:本次竞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6、现场踏勘

有意投标单位需到水厂进行实地勘察作业内容并在吴老师处登记备案。

7、比选文件的获取

7.1投标人于2023年7月6日14:30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7.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7.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时间

除在平台投标报价外,开标前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盖章)一份到和尚山水厂吴老师处。

8.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 年 7 月 10日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天兴路35号和尚山水厂。

8.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7月 10日 11 时 00 分。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9、合同签订方式及工程款支付

9.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签订合同。

9.2项目验收并提交竣工资料进行结算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剩余10%两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尚山水厂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天兴路35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158*****173

标签: 冷冻干燥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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