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监理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事业单位用房施工/教育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 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行政区域 九台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15: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10: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预算金额 ¥19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宏远
项目联系电话 177*****525
采购单位 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文军0431-********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以东、顺达路以南益田·枫露丹堤一期4幢1单元903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宏远177*****525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X-GC-******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监理

预算金额:19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结束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HX-GC-******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已由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九发改审批字【2022】1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劵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新建总建筑面积*****.14㎡,共计15个单体建筑。项目园区规划建筑包括:教研楼、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实训中心、体育馆、报告厅、门卫、看台等建筑。项目园区室外规划1处体育场(田径场、足球场)、5片室外篮球场、4片室外排球场。

2.3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南至福临大街,东至规划高职园区,西至气象路,北至规划九郊街道乡道。

2.5 招标控制价:193.709万元

2.6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结束为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业绩要求:

3.6.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

3.6.2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7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在建监理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8其他人员要求: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监理员2人。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

3.9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 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07月07日9时00分至2023年07月13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 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6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保证金;

5.8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评标办法

7.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刘文军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以东、顺达路以南益田·枫露丹堤一期4幢1单元903号房

联 系 人:王宏远

电 话:177*****525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投诉时间、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刘文军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以东、顺达路以南益田·枫露丹堤一期4幢1单元903号房            

联系方式:王宏远17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宏远

电 话:  177*****5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异地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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