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张家口项目电缆线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张家口项目电缆线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三公局2023.118-2-电缆线... | 项目名称: 二公司张家口项目电缆线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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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张家口项目电缆线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万全区中医院业务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电缆电线)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3.118-2-电缆线(张家口)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万全区中医院业务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张家口市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万全区中医院,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万全区中医院业务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电线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医院业务综合楼1栋,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万全区中医院业务综合楼改扩建工程、人防工程、安装人防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泵房)、弱电设备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含泵房)等。总建筑面积为*****.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3平方米。本工程合同期为2020年6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金额为*****.697万元。 2.2招标内容: 电缆电线(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设计图纸未落实确定,招标数量核算存在差异,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和房建工程相关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齐全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验合格; 3.1.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1.4.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安全生产要求,有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售后服务体系健全; 3.1.6.产品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具有质量、价格优势; 3.1.7.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拥有银行AAA级资信证明 3.1.8.有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文件; 3.1.9.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3.1.10.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1.11.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年产50万米以上,可供应项目所需规格型号电缆,具有与产能配套的输送能力及后续服务;生产工艺、装备(拥有三层共挤设备,并配备进口的在线侧偏装置)须符合国家电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拥有省级及以上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3.1.13.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电线电缆检测报告主线芯截面不能小于300mm2并且低温拉伸试验和低温冲击试验可以到达-35°C。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招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 3.1.14.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企业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2.5亿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1.15.法律、行政法规、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拥有银行AAA级资信证明. 3.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此次招标不分包件,整包招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仅允许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和集团内部贸易企业参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7月6日16:00至2023年7月17日 16: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6:00至2023年7月17日 16:00 时。 4.3 招标文件购买: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张家口项目电缆线标书费”。(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 6022 4018 0025 7425 7 4.5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 (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07月26日16:0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26日16:00时前, 2023年07月26日16:0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0元(贰万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23年07月26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张家口项目电缆电线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万全区中医院业务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万全区中医院业务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万全支行 帐 号:10051*****0504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进行。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万全区中医院业务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中医院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 标书款凭证邮箱:**********@qq.com 供应商注册、添加合作意向单位: 公司联系人:齐 峰 联系电话:150*****060 项目联系人:王海军 联系电话: 150*****678 投标保证金凭证箱:*******@qq.com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5 日至本月 14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剩余 27 %在最终清算后6个月内,以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且应组织供货,甲方将积极筹集资金,到位后及时支付贷款。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24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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