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纳斯莆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火炬平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哈纳斯莆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火炬平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哈纳斯莆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火炬平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360SCCZAM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莆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哈纳斯莆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火炬平台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0747-2360SCCZAM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建 LNG专用泊位 1个,建设20万方LNG储罐 2个,配套工艺、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设施。项目按评估意见提高气化器处理能力后,根据《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能力核定办法》 (SY/T7434-2O18),本接收站年接收能力为565万吨。 其中配套码头工程为建设1个15万吨级LNG泊位,最大可靠泊21.7万方LNG船舶,设计年通过能力600万吨。建设1座工作船码头,建设引桥、火炬平台、港池及连接水域疏浚、导助航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哈纳斯莆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火炬平台工程施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承担过1项国内LNG或油品或危化品码头工程施工总承包或1项上述码头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1)以上业绩必须为独立完成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分包业绩无效。 2)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 ②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及业绩类型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3.4.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4.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截止日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查询渠道:http://www.gsxt.gov.cn】(须提供网页截图) 3.4.3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承诺书) 3.4.4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以事故发生时间点为准,详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交办安监〔2016〕146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须提供承诺书)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本项目执行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 2)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承担过1项国内高桩码头工程施工或1项国内LNG或油品或危化品码头工程施工或1项上述码头配套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3.5.2其他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在有效期内。 2)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副经理兼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4)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1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1)以上业绩必须为独立完成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分包业绩无效,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如合同中如未能体现任职情况的,还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②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业绩类型及任职情况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2)须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上述人员须为投标单位职工,投标人须提供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社保同等有效),自行编写无效。国家、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险缴纳有特别政策(如免缴)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2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 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 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 4) 被同一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30%的两个(不含)以上法人。 3.6.3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3.6.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6日上午9:00时--2023年07月11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6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07月11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审核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程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为:1000元。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招标文件为电子版,不提供纸质文件。 4.2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03 08:3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4)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8-03 08:30

开标地点: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4)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纳斯莆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项目名称)哈纳斯莆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火炬平台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哈纳斯莆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21】181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哈纳斯莆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水函【2023】1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民营)(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莆田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配套码头工程火炬平台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7.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7.2.1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港东吴港区。 7.2.2项目概况:新建 LNG专用泊位 1个,建设20万方LNG储罐 2个,配套工艺、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设施。项目按评估意见提高气化器处理能力后,根据《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能力核定办法》 (SY/T7434-2O18),本接收站年接收能力为565万吨。 其中配套码头工程为建设1个15万吨级LNG泊位,最大可靠泊21.7万方LNG船舶,设计年通过能力600万吨。建设1座工作船码头,建设引桥、火炬平台、港池及连接水域疏浚、导助航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7.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施工工期7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01日,计划交工验收日期:2025年10月30日。 7.2.4招标范围:哈纳斯莆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火炬平台工程施工,从引桥与火炬平台连接处的引桥根部向火炬平台侧起、以火炬平台面为分界面,分界面及以下部分的桩基、墩台等水工结构施工(包括平台上的栏杆及用于支撑和固定火炬设施、管廊结构等的基础、植筋、预埋板及预埋螺栓等施工)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7.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3.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莆田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莆田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绶溪路768号世纪开元财富中心8层

联 系 人:张金

电 话:186*****598

电子邮件:zhangjin@hanasfj.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 系 人:陈宇、李晓阳、黄凡、巩俊萍

电 话:010-********

电子邮件:chenyu30@sinochem.com



,莆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液化天然气 码头工程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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