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委托第三方医疗机构负责开展我县2023年学生眼疾筛查项目工作的公告
临高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委托第三方医疗机构负责开展我县2023年学生眼疾筛查项目工作的公告
临高县妇幼保健院
关于委托第三方医疗机构负责开展我县2023年学生眼疾筛查项目工作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3年学生眼疾筛查项目。
二、项目概况: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3年部分妇幼健康项目工作的通知》(琼卫妇幼函[2023]2号)要求,省卫健委今年下达我县学生眼筛查任务数为*****人,省级补助经费为28.67万元。县级目前无配套经费。按照《海南省学生眼疾筛查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版)》(琼卫妇幼[2022]7号)文件要求,学生眼疾筛查项目“每个筛查小组由6名经培训合格的相关专业医务人员(至少有1名眼科医生、1名验光师)组成,负责项目的检查评估”。由于我院没有眼科医生和验光师,不能组建筛查小组,没能力开展此项工作。
三、工作范围:委托一家专业的医疗机构,负责项目筛查及检查评估。
四、具体目标:筛查年级的学生眼疾病筛查率达到90%;学生眼疾病筛查阳性的个案随访率达到80%。
五、工作内容:按省级文件要求,2023年计划分别选取全县幼儿园大班、小学三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进行筛查,我县筛查任务数*****人。
六、资格要求
本次要求委托的医疗机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专业的眼科医生和验光师(相关医生及验光师的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应资质证书。
七、评标方法
采用报下浮率最接近基准下浮率确定中标单位(基准下浮率为下浮率均值)。若出现多个下浮率差值一样的,则取报下浮率百分比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若报下浮率完全一致的,由选取人根据单位资质实力等相关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八、报名要求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分院报名。
九、报价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下浮率(按国家标准下浮,报下浮率必须在5%-20%之间,含5%、20%)和报价数(报价和下浮率不一致为无效)。委托费最终支付参考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材料(当中标价格高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政府部门审批金额为准;当中标价格低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中标价格为准)。
十、报名资料要求
1、医疗机构许可证书复印件;
2、相应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报价函用档案袋单独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6、相关的业绩合同;
7、材料提交人须为报名单位的正式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备注:医疗机构许可证、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查验,以上所提的资料需复印清晰且加盖公章。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医疗机构请于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方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县保健院5楼办公室,联系人:陈小姐,联系方式:0898-********。
临高县妇幼保健院
2023年7月6日
标签: 学生眼疾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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