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富街道城乡融合场镇品质提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安富街道城乡融合场镇品质提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安富街道城乡融合场镇品质提升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荣发改审〔202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安富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安富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荣昌区安富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绕城路二期西出口至双昌大道国道348延伸段起点共1.5千米,范围约 46.54公顷(698.1亩),涉及改造建筑150栋,其中公路沿线贴线建筑约计116栋,公路外侧50米宽可视建筑34栋,改造惠及279户约837人。
主要包括:外墙质感涂料*****.23㎡,发泡陶瓷线条*****.44m,柔性饰面砖墙裙2663.23㎡,新增坡屋顶*****.75㎡,闷顶层围护装饰板12mm厚纤维水泥板*****.16㎡,人行道2814㎡,沿线院坝矮墙498.00m等项目。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且须完成业主指定的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否则视承包人违约。
2.5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安富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 | 重庆鸿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罗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9*****376 | 联系电话: | 133*****99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标签: 品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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