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清水互通工程

淮阴区清水互通工程

淮阴区清水互通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阴区清水互通工程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淮沭河自来水厂五期及清水互通工程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202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阴区清水互通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自河畔路DN1600供水管引一根DN1200清水互通管线沿着安澜路敷设至淮河东路,沿线为高新区工业企业预留接口。本工程涉及开挖、顶管施工两部分,管线穿越古淮河、盐河、黄河东路段采用顶管施工,管材选用D1220X24Q235B型涂塑钢管,全长955m;其余部分均采用开挖施工,管材选用给水球墨铸铁管(K9级),承插式胶圈接口,全长3350m。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89 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本工程涉及开挖、顶管施工两部分,管线穿越古淮河、盐河、黄河东路段采用顶管施工;其余部分均采用开挖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标段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6_******.html(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7月6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900万元及以上供水输水管道工程(必须包含直径1.2米及以上的钢管顶管工程施工)。注:类似工程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项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自2021年7月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7月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4月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委托代理人(如有)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10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8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投标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颐和花园商业广场A栋(北楼)城建大厦

联系人:开先生

电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东路98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

联系人:考智勇

电话:19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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