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185号广州瀛宜汇富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公告

2023粤01破185号广州瀛宜汇富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破185-1号

2023年6月25日,本院根据梁丽群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瀛宜汇富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7月4日指定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瀛宜汇富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广瀛宜汇富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8月7日前向广州瀛 宜汇富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6楼;联系人:赵宏,电话:186*****078) 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 程序行使权利。广州瀛宜汇富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 人应当向广州瀛宜汇富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10:30分在本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第51 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 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 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 O 二 三 年 七 月 四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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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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