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超声波钢轨焊缝探伤仪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超声波钢轨焊缝探伤仪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ZTHHJW2023-225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超声波钢轨焊缝探伤仪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3-22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3-225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超声波钢轨焊缝探伤仪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焊轨段超声波钢轨焊缝探伤仪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商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供应商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需取得代理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售后服务要求:整机质保一年,一年内免费维修使用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部件损坏;接到报修通知后,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终身提供技术服务,提供配件来源。
5.供应方需提供近三年内国铁集团、铁路局集团公司销售合同相关证明及工务系统单位仪器的使用报告。
6.提供中文版操作说明书、设备装机配件清单图册(纸质版、电子版)。
7.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技术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JB/T*****-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工务作业第21部分钢轨焊缝超声探伤作业》(TB/T2658.2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钢轨焊接通用技术条件》(TB/T1632.1-2014)。
9.采购方发现商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包装等不符合约定,有权向供货方提出异议,供货方应当在接到采购方异议后15日内进行处理并达到约定标准,否则采购方有权拒付货款,且该拒付货款的行为不构成采购方违约。。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7月6日 20:19至2023年7月11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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