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耗材招标公告

药品、耗材招标公告

一、总 则
1、西北大学药品招标领导小组受西北大学委托,就招标文件《西北大学医院药品耗材招标目录》所列品种进行邀请招标。
2、凡能响应《西北大学医院药品耗材招标目录》所列品种80%以上,并具备本招标文件第五条资质要求的合格医药公司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招标人欢迎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但在招标工作量饱和状况下,招标人有权放弃首次参与此类项目投标的合格投标人。
4、所有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药品及耗材是通过正常渠道获得的合格产品;其产品的有关技术、专利、检验、商务等均要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应有能力承担因所供货物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5、投标人有隐瞒、欺诈行为,或在我校有不良供货记录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6、拟参与竞标的投标人应于2007年4月18日下午17:30时前在西北大学医院药剂科咨询或购买标书。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10份开标时自带)必须于2007年4月25日上午11:30时前送至西北大学医院药剂科,逾期招标人不再受理。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无论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产生的费用。
8、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西北大学药品招标领导小组。
二、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拟购药品、耗材,具体品种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3。
2、投标人必须按照《西北大学医院药品耗材招标目录》中指定的品牌、规格投标,标书中未标明生产厂家的品种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由投标人自定厂家,生产厂家必须是GMP达标厂家。投标人对药品质量负法律责任。
3、投标药品均为实价,投标人按其最低承受能力在《目录》上标明药品价格。所供药品须为有效期内(不少于2/3时限)。
4、投标人所报药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陕西省和西安市药品政府招标价。若中标价高于同期陕西省和西安市药品政府招标价,则按照同期陕西省和西安市药品政府招标价执行。
5、签订药品供应协议后,供方必须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及时保证供货和送货,不得以任何原因超出或短缺计划单所列品种,并无条件承担各种原因的退、调换药品的义务。
6、本次供货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供货有效期可酌情提前或延长。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按招标邀请书中的通信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予以答复。
2、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的招标文件。
四、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有关事项说明
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和内容进行编写,主要包括:
(1) 投标函(见附件:投标函格式);
(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 售后服务承诺;
(4)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说明。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注意事项和各项规范要求。如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过程中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函件均应使用规范的中文书写。
五、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是投标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3、GSP证书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注册资金证明;
5、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报价要求及说明
1、本次招标投标人统一按人民币进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每项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七、保证金的收押与退还原则
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现金);投标保证金于开标日现场交纳。
2、投标保证金是招标人为了规范和约束投标人的行为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在招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可根据以下第5款规定罚没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招标人的赔偿。
3、开标时,凡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予以退还。
5、投标人中标后(无论全部或部分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后予以退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招标人的赔偿:
(1)因自身原因,价格误报等不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的;
(2)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时限要求供货的;
(3)所供药品、耗材规格与合同不符或验收不合格的;
(4)不能按合同履约的。
八、投标书标记及密封规范
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十份。每套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以示区别。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书的正、副本,均需打印装订成册;修改错漏处,须有授权人或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对投标书检查无误后经授权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
3、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在封口处贴上“开标之日前不得启封”字样的封条,加盖公章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发送至招标人。
4、如果投标书未能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早启封概不负责。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招标人将视其为废标。
九、招评标程序
1、开标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届时可请投标人到会对投标品种及规格进行介绍。
2、开标前,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对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情况进行检查;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五条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投标人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提供保证金时,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开标时,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对投标书唱标,公开报价。招标人可公布认为合适的内容,但投标人的优惠承诺不予公布。
4、组织评标专家按照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安排程序对评标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澄清。投标人在答辩、澄清时可对产品报价进行调整或进一步优惠。
5、评标专家按照评标办法与评标原则填写评标推荐意见书,以排序方式提出推荐意见与建议。
6、招标人根据专家评标推荐意见与建议,确定和公布最终中标公司。在确定和公布最终中标公司前,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认为有必要了解或核实的问题进行考查、核实。
十、投标书的审查与澄清
1、评标组审查投标书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书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外部证据。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不再进一步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重新参与投标。
2、审核投标书有无报价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总价时,以原报总价为准;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总价时,以原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投标将被拒绝。
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在招标人认为必要时,有关澄清的内容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或认可。
十一、评标原则与评标办法
1、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品种、报价以及投标人资质、信誉、服务承诺等因素,按照质量、价格、服务最优原则,综合评审后推荐中标人。
2、在投标方案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条件下,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3、本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标法。综合评标主要以价格、品牌、售后服务等因素组成。招标人将根据专家评标推荐意见与建议,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4、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位作为学校医院常规药品供应方,供应药品具体品种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
5、对落标单位,招标部门不做落标原因解释。
十二、货款结算承诺及程序
1、供货方式:根据招标人采购计划分次供应,运输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付款方式:招标人按采购计划组织验收,三个月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无预付款。
十三、附件
1、投标函(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西北大学医院药品耗材招标目录[投标报价表](另附)
西北大学药品耗材招标领导小组
业务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天宝
***-******** 王 军
附件1
投标函(格式)
致:
根据贵校药品、耗材设备招标文件 (编号),正式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 (投标人的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
根据文件要求, (投标人)承诺如下:
(1)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愿意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目录所需规格品种的药品和耗材;
(2) 按招标文件中的品种目录要求,投标总价为(大写): 万元;
(3) 同意招标文件对投标资质要求及投标书编写要求,因资质不全或投标书编写不规范等被取消资格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在评标过程中,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 同意本招标的投标保证金的收押与退还原则,愿按标书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现金) 万元人民币;
(6) 尊重并接受贵校药品及耗材的评标原则及对投标书的审查、澄清原则,无论中标与否,因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人愿意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货款结算承诺与程序,中标后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与本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章):
地址: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声明:各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格式进行投标承诺,(1)—(7)项所列内容原则上不能修改,其它内容可以另行承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 就西北大学
项目进行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售后,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生效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盖章):
授权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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