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瀑河化皮镇至孟子岭乡千鹤山段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四次招标公告
宽城满族自治县瀑河化皮镇至孟子岭乡千鹤山段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四次招标公告
宽城满族自治县瀑河化皮镇至孟子岭乡千鹤山段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四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宽城满族自治县瀑河化皮镇至孟子岭乡千鹤山段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宽城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宽审批投批字【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宽城满族自治县化皮溜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宽城满族自治县化皮溜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生态隔离带:总长3140米; 二、人工湿地:总面积******平方米,基底修复总面积*****平方米; 三、生态滤水坝:1、修复三家原有生态滤水坝1处;2、新建北局子大桥下游生态滤水坝1处; 四、生态护岸:总长1951米; 五、生态缓冲带:在北杖子石井沟瀑河桥至老卢家段、化皮西庄段、三家移民组对面至北局子大桥段建设生态缓冲带,总面积*****平方米。 建设地点:瀑河化皮镇至孟子岭乡千鹤山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7 09:00至2023-07-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宽城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k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宽城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宽城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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