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选聘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东方市第三实验学校
关于选聘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近期,我校拟开展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代理选聘工作。特邀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办理东方市第三实验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代理相关事项,有意向报名的单位,可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报名,最终结果以评审委员会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
1.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代理机构备案和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
3.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选聘提交材料
1.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等相关资料。
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4.具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代理机构备案网页截图和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网页截图。
5.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6.近年业绩。
7.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须写明联系人和电话。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选聘人邀请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中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及有关法规进行资格审查,统一拆封确认。对符合公告载明各项要求的报名单位,评审委员会对评审条件和设施、类似业绩、专职从业人员情况、招标代理方案等资料进行评分,评审结果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以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被选聘单位。
2.确定的中选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标代理机构。
四、资料提交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提交纸质材料,不接受邮寄、网络等方式,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7月11日止(受理时间9:00-11:30和15:00-17:30),逾期不予以受理。
五、提交地点
东方市第三实验学校(八所镇蓝湾路八所镇中心幼儿园西侧)。
六、选聘地点
东方市第三实验学校会议室,选聘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898-********。
东方市第三实验学校
2023年7月6日
标签: 食堂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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