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桥周边城乡风貌建设项目设计发包公告
清风桥周边城乡风貌建设项目设计发包公告
清风桥周边城乡风貌建设项目设计 | ||
1.标题:清风桥周边城乡风貌建设项目设计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清风桥周边城乡风貌建设项目设计 5.项目编号:A**********S****** 6.建设地点:嵊州市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清风桥周边城乡风貌建设项目的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9.质量标准:初步设计概算造价无重大漏项、错项导致工程变更,满足施工图审图要求,施工图设计符合本建设项目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强制性规定,无重大差错。 10.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整体方案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审核通过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期限应满足上级主管部门的总体要求。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工程师(电气专业)及以上职称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开标前三个月)的竞包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2)、主要的资格条件: 2.1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2.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限制、清出嵊州市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2.3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竞包人在竞包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2.4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相关证明或查询记录的相关网页截图。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随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相关证明或查询记录的相关网页截图(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本次评标采用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对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均进行评审打分。采用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时,商务标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打分。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本次招标的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竞包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竞包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评标结果公布后,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14.报名时间:2023年07月12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30到16:30 15.报名地点:嵊州市长宁路1001号1号楼6楼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部 16.竞包保证金:*****元 (大写: 壹万叁仟捌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前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并在缴存竞包保证金时填写项目名称,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嵊州支行;账号:353*****5036。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的,一律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其竞包文件不予以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缴存投标保证金时填写项目名称。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原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发生投标人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7.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价的2%,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交付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长宁路1001号1号楼6楼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招标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75-******** 招标代理联系人:于琳媛,联系电话:0575-******** 21.其他要求:发包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必须随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准时到场参加(以上资料均为原件)。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为准。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接受发包人的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发包人将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对中标人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7日 发包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3/7/7 0:00:00 | ||
标签: 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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