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云终端及好差评设备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云终端及好差评设备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云终端及好差评设备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项目名称: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云终端及好差评设备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是绍兴市电子政务云承建商。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绍兴市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绍政办综﹝2015﹞9号)文件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应充分利用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和数据中心。根据以上要求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7年将业务平台部署在政务云上,同时使用桌面云服务,接入业务平台,系统自2017年11月上云平台以来运行良好,考虑到业务迁移成本,业务实时性、可用性要求高,电信服务到位、未出现重大事故及问题,以及设备兼容性、使用人员习惯等因素,建议按照最新的市政务云采购价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合作政务云项目。
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三)款“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承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四马路9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1.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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