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194号广州中贸文创会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受理公告

2023粤01破194号广州中贸文创会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受理公告

公告

(2023) 粤 01 破 194 号

本院根据洪一丹的申请于 2023 年 6 月25 日裁定受理广州中贸文创会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贸公司 )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 年 7月4日指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分所为广州中贸文创会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以下简称管理人 ),负责人为杨贞瑜,本案适用快速审理程序。中贸公司的债权人应自 2023年8月5日前,向管理人 (通信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10 层: 联系人: 莫海媚/曾依晨,02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中贸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3年8月9日上午 9: 30 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 52 法庭 (新审判大楼)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零二三年七月七日


附件
中贸-受理公告(已签章版).pdf 下载2
中贸-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已签章版).pdf 下载2
中贸-民事裁定书(执转破受理)(已签章版).pdf 下载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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