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用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辽宁腾业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的委托,对办公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DD(P)2015- 0318)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 采购名称:办公用设备采购
2. 采购单位: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
3. 采购内容:打印机、一体机、彩色打印机、电脑、数码照相机等
3. 供货地点: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指定地点
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元)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4.如果是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自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9日16时整(北京时间),在辽宁腾业招标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工作日内早9:00-11:30;13:30-16: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报名时需持证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须提供制造厂商对本次采购内容"(打印机、一体机、彩色打印机、电脑、传真机、数码照相机、扫描仪)制造厂商授权及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条码机,需提供制造厂商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有一家代理商 。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本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辽宁腾业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9:30时整(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大东区津桥路18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腾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1320室
项目联系人:司丹丹
联系电话:***-********
传 真:***-********
辽宁腾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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