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楼工程招标公告
商住楼工程招标公告
工 程 名 称: 元泰花苑及沿街翻建商住楼工程
招 标 人: 泉州市元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代理元泰花苑及沿街翻建商住楼工程施工招标,现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 (印鉴)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地址:泉州市丰泽街泉州商城综合楼501-502号 邮编:362000
联系人:郭伟明 联系电话:****-********、********
传 真:****-********
2007年4月11日
我单位本次招标的元泰花苑及沿街翻建商住楼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委托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我单位给予确认。
招标人: (印鉴) 法定代表(负责)人: (印鉴)
地 址:泉州市区新华北路 邮 编:362000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6*****413
2007年4月11日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泉州市元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 元泰花苑及沿街翻建商住楼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 泉施招字(200)第()号
2、 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新华北路,建设规模8937m2,一个标段。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具体见第二章第1、10条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07 年 4 月 12日 17:30(北京时间)前到 泉州市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地址:泉州市津淮街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5、投标人应于 2007 年4 月 19日 15: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中心”,逾期将不予接受。
6、请立即以传真方式或现场签收确认已收到此邀请书。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7、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购买招标文件 2007年 4月12日17 时30 分止 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截止时间 2007年4月13日9:00-10:00 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07年4月14日15时00分止
开标时间 2007年4月19日15时00分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1、1 工程名称:元泰花苑及沿街翻建商住街工程
1、2 建设地点: 新华北路
1、3 建设工程计委立项批文号: 泉计(2004)460号
1、4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批文号: 报建审字(2007)021号
1、5 招标人: 泉州市元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7 监理单位: 待定
1、8 设计单位: 详见图纸
1、9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明细表: 详见工程量清单
1、10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范围:
土建工程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设备安装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总体工程
市政工程
根据本工程特点,以下工程项目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的项目暂不列入投标预算,如由其它施工队伍承担施工时,土建总包单位应予配合,具体配合内容和费用待实施时商定。招标人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费。
1、11 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 已具备施工条件
1、12 建设资金情况(属于哪类工程打“√”)
1、12、1 本工程属于
a.政府投融资( ) b.自筹资金( √ )
c.合资( ) d.外商(私人)独资( )。
1、12、2 本工程资金已到位 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 100 % 。
1、13 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本次招标图纸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1、14 工程量情况
1、14、1 本次招标工程量(详见第六章)以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工
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建筑面积也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面积为准)。
1、14、2 投标人应对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条件等认真核对招标
人提供的工程量,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 4月 13日 9:00 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
1、14、3 招标人对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
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5000元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但估算价超过5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正、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4、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
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施工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1、15 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现行的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等。
1、16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1、17 投标人必须具有:
1、17、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等级;
1、17、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1、17、3 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所需的技术、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
1、18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本工程必须由中标人自行施工。对转包、分包工程,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发包方的经济损失。
1、19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中标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后应当配合招标人办妥施工许可证,因招标人原因影响施工许可证办理,从而影响工程开工的,工期应予顺延,因中标人原因而逾期未办妥施工许可证,则中标人自负责任。
1、20 本工程竣工日期以中标人送交竣工报告或完成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日期为准,但需修改后才能达到验收要求的,应为中标人修改后提供招标人和有关部门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1、21 本工程依据2000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标准及闽建法[2001]1号文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本地区实际, 招标人要求的建设工期为 300 日历天。
1、22 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不能按中标合同工期竣工时,应赔偿由于误工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每拖延1日历天向招标人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万分之五 累计计取。
1、23 实际施工中对城市供电、供水部门的正常停电、停水影响工期时,招标人一般不作现场签证,投标人在自报工期时应考虑该因素。但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招标人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即如果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一周内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 8 小时以上、不可抗力、合同中约定或招标人现场确认同意顺延的。
1、24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含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等技术资料和按现行的国家、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组织施工。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 合格 。
1、25 经验收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中标人应负责修至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二、投标费用:
2、1 投标人应承担其勘察现场、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2、2 为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投标人应考察工程所在地现场及周围环境,并有责任获得一切必需的信息,并应对此承担其责任和风险。
2、3 投标人中标后,应持中标通知书到“中心”交纳交易手续费(具体金额、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1、1 招标文件除本份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3、1、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 如有缺漏或其它方面问题应在领到后5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更正 ,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但应于投标截止期15天前按投标邀请书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并加盖投标人印鉴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
招标代理机构也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以补充通知书和答疑纪要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对收到补充通知书、纪要予以确认。
3、2、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
4、1、1 投标综合说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4、1、2 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包括单位工程汇总表、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分析表、规费计算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内容)。
4、2 投标有效期
4、2、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60天。
4、2、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
4、3 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4、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4、3、2 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视为保密文件。
4、3、3 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4、1条款要求的内容编制一式四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4、3、4 投标文件标函袋、投标综合说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详第五章格式。
4、3、5 投标文件应正式打印或采用钢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如有涂改或修改处必须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
4、3、6 投标文件标函袋正面、投标综合说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若有)应加盖投标人印鉴,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3、7 工程预算书封面应有相应专业且经年检合格的预算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加盖专用章,并应加盖投标人印鉴。
4、3、8 投标文件标函袋各密封口应加盖投标人印鉴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交标后在截止时间时,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4、3、9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地点,连同图纸及有关资料(要求退回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投标文件的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的工程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10送出的投标文件发现有误或需补充,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函件应加盖投标人印鉴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同时,按规定签盖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修改、补充函件无效。
4、3、11投标文件一律以中文为准,报价以及工程款的支付均以人民币为准。
4、3、12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整齐成册、内容清晰、纸张大小一致,否则将可能不予评审。并且,对由于装订问题造成的投标资料遗失,投标人须自负责任。
五、对投标人的要求
5、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应随带身份证、项目经理证。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消。但投标人的书面修改或撤消通知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无效。投标人的修改或撤消通知须加盖法人印鉴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对投标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目的单价和价格。
6、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消通知,应按本章第4、4条款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还要标明“修改”和“撤回”字样。
6、3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6、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
七、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7、1 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原则上由中标人采购供应,必须确保产品质量,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品牌、型号使用,需设计人员或招标人认定的材料,应提前把样品及其检验合格证送验。
7、2 本工程砼采用 非泵送商品 砼。
7、3 鉴于本工程的特殊情况,部分材料、设备供投标人参考的品牌、型号及价格如下:
材料(设备)名称 品种型号 等级 数量 单价 合价 交货地点 提供日期 结算退款办法
以下空白
编标单位暂按以上材料、设备的的价格计入工程总造价。
八、付款方式
8、1 工程进度款:中标人按当月实际进度,在每月28日前向招标人(或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过度计划表,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应在二十一天内给予审批并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5%拨付。
8、2 工程竣工验收、内业资料移交清楚后并经财务决算批复后,上报有关单位审批拨付至决算价的95%,剩余5%作为保修期押金,按保修协议执行。(所有设计变更和业主中间签证增加的工程费用一律在竣工决算后支付给承包人)。
8、3 工程保修金、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工程保修金由招标人预留工程总造价的5% ,在保修理工期满后十天内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中标单位在保修期内对本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保修期满后,招标人才能支付保修金。保修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工程报价
9、1本工程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和答疑交底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材料设备清单,并按以下定额以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计取各种费用,编制工程预算书: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
《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5版)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及闽建筑[2005]15、25号文件;
9、2 投标人应严格按工程实物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由直接接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组成,综合单价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自行确定。优惠价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总投标报价不体现优惠价。
9、3 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政策性调整、“三材”、特贵材及各种设备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变动,上述原因造成的工程造价变动招标人不予调整。
9、4工程竣工决算,以中标报价及图纸(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阶段资料、限定的最高控制价等资料)作为依据,设计更改通知单及工程签证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核定的工程量,根据原投标报价原则办理增减造价竣工结算,增减造价部分按第三章第5条规定计算。
9、5 劳动保险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及税金应按规定计取,费用组成要完整,不得优惠。
9、6、1劳动保险费暂按甲类计算。
9、7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标准及费用标准或企业定额、市场价格,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合同规定的其它费用以及风险包干费用,包括招标文件要求赶工措施费用等,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内。
9、8招投标双方在开标后,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及中标企业现时的劳保核定卡进行劳保费调整后的价格作为签定合同时的合同价。
9、9、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9、9、1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9、9、2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省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100% .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9、10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9、10、1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9、10、2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9、10、3《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招标人经市场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询价审核后确定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十、标底及最高控制价
10、1标底的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与本招标文件有关报价规定一致,以确保可比性。
10、2 招标人编制工程招标标底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分别按工民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类别编制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本工程风险包干系数为0%,以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但因地质条件变化引起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情况误差或其他特殊原因引起工程实物工程量变化,超过该项目造价的风险包干系数范围的,可调整超出部份的工程量。
10、3 标底应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风险费、利润、规费、税金等组成,不体现优惠价格。
10、4标底文件组成包括:综合编制说明(含编制依据,明确工程量计算范围和材料取价等)、工程预算书(包括单位工程汇总表、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分析表、规费计算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内容)。
10、5编制标底文件一式五份,审标标底(若有)一式四份。
10、5工程预算书、标底审核表应加盖编制或审核单位印鉴。
10、6最低价中标法实行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不得高于经批准的确工程概(预)算投资中的建安工程投资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
十一、开标、评标、定标
11、1 开标
11、1、1 在投标截止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在市有关职能部门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主持进行。
11、1、2 开标会议程序
11、1、2、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11、1、2、2 核实各投标人应到人员是否准时到达。
11、1、2、3 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11、1、2、4 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对参投单位应到人员的身份证、项目经理证、等证件进行核查,并宣布核查结果。
11、1、2、5 由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11、1、2、6 由投标人宣读总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
11、1、2、7 投标人退场。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1、2 评标
11、2、1 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依法组建。
11、2、2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评标。
11、2、3 在必要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澄清问题的答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标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问题。
11、2、4 评标后,投标文件均不退回,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各投标文件密封暂存“中心”。待“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中心”退回招标代理机构。
11、3 定标
11、3、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法确定中标人。
11、3、2 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天内,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规定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1、3、3 招标人按规定将中标结果在“中心”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式示无异议后,可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通知其他落标单位。
11、3、4 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招标过程的所有有关资料包括各项批文、答疑纪要、评标报告、最高控制价预算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按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各一份交“中心”存档。
11、4 废标界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标处理。
11、4、1未密封的;
11、4、2 未加盖法人公章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的;
11、4、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投标报价等关键内容字迹模糊不清(指涉及造价、工期、质量的有效数字,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觉得难以确认或修改处未加盖校对章);
11、4、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各方无共同投标协议的;
11、4、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没有作出响应的;
11、4、6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总投标报价;
11、4、7工期、质量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1、4、8有串标、围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人。
11、5 投标偏差
11、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
11、5、2 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重大偏差指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1、6 错误的修正
11、6、1 评委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如发现有计算错误,改正原则如下:
11、6、1、1 当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
11、6、1、2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计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
非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11、6、1、3 当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应以招标文
件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出现漏项的视为已包括在总投标报价内;
11、6、1、4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的合价累
计为准。
11、6、2投标人的总投标报价应与投标预算书工程造价一致,否则以投标预算书工程造价为准;
11、6、3 评委会将按上述原则调整投标文件报价。在投标人同意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改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1、7 保密
11、7、1 在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之前,凡属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密。
11、7、2 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评标活动,否则将被废除其投标。
11、7、3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对投标文件保密的义务。
第三章 合 同 条 款
第1条
本工程合同通用条款按国家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执行。
第2条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条
3、1 合同工期按承包方投标承诺。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开始算起,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罚款。
3、2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3、2、1 因设计变更、方案改变使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2、2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3、2、3 合同中约定或发包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4条
4、1 本工程质量要求按承包方的投标承诺。
4、2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和监理的监督。
4、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3、1 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持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4、3、2 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3、3 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发包方等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
4、3、4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第5条
5、1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方式,合同价款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
5、2 因设计图纸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按实计算调整总价,并按投标时的优惠系数计算。
第6条
承包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并主动提请验收报告。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及预埋件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抗渗等记录。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第7条
保修金为计算金额的5%,保修的内容及范围为工程承包的内容和范围。
第8条
8、1 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8、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包方有配合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9条
9、1 本工程不允许承包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发包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发包方的一切损失。
9、2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在整个施工期间离开现场累计时间不能超过总工期的10%,否则每超过一天扣罚人民币2000元(特殊情况经业主代表同意的除外)。项目经理中途换人,罚扣5万元。
9、3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中途换人罚扣每人1万元;缺岗的,每岗位罚扣2万元。在整个施工期间离开现场累计时间每岗位不能超过总工期15%,否则每超过一天扣罚人民币500元(特殊情况经业主同意除外)。
9、4 施工中承包方项目管理班子不履行投标承诺,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发包方的一切损失。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更换最多不超过三分之一。
9、5 施工中承包方如出现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又未及时纠正,发包方有权对其处于500元以上罚款。
9、6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班子其它成员必须是该工程中标时所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时的条件,并经招标人同意。
9、7 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设备的性能、规格和数量不得低于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所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9、8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产品质量标准,并在使用之前必须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后使用。
第10条
10、1 承包人应为所有现场人员特别是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2 承包人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临时雇用人员严格管理。
第11条
11、1中标人在签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时,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1、2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可以用现金、银行出具保函、保兑支票、汇票式现金支票。
11、3低价风险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低于合理低价参考值的差额,但最高不超过合同的20% 。低价风险保证金必须是现金或银行汇票。
11、4履约保证金待施工合同终止时无息退还中标人,低价风险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中标人。
第12条
发包方与承包方应按泉州市建设局泉建监[2002]6号文规定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3条
泉政文[2003]353号文件泉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后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规定。
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规章制度定本办法。
1、 标评标定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
2、 本工程评标机构是在招投标管理机构与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单
位召集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委会人员应为≥5人的奇数,招标人参加人数≤评委会总人数的1/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担任。
3、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4、 评标规则
4.1 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该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评审。
4.1.1 未符合第二章第4.3.3条款至4.3.8条款规定的;
4.1.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不清(指涉及造价、工期的有效数字,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觉得难以确认或修改处未加盖校对章);
4.1.3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1.4 工期、质量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1.5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1.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各方无共同投标协议的;
4.1.7总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
4.1.8有串标、围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人。
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4.2投标报价评审
本工程招标设有:最高控制价为 。
4.2.1投标人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招标答疑等,并结合自身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编制总投标价。
4、2、2如有以下情况认定投标报价评审不合格,不能认定为中标人。
a、报价出现负数的;
b、修改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的。
C、规费费率、税金不按规定计取的;
4.3 中标人的确定:
取有效投标人经评审的总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4.4 中标价的确定如下:
中标人的总投标价;
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投标人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组成管理班子。投入的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需要,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项目经理应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其资质及所能承担的业务范围应满足本工程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同时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数应符合有关规定。其它人员原则上应持证上岗。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持项目经理证到泉州市建设局建筑业科登记业绩,并将上述管理班子配备所有人员的1寸免冠彩照1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中心”办理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上岗卡,作为现场查验的身份证明。
6、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项目班
子配备等四项内容进行评审,并按修正后的报价由底到高进行排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排序情况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候选人为中标人。
7、 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
招标人可以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 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出现实质上不符合招示文件要求(即全
部废标)或所有投标被否决,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示。
9、 本评标定标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综合说明书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六章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另详)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
附件一
投 标 综 合 说 明 书
致:(招标人) :
1、根据已收到的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泉施招2007第 号,)遵照有关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的所有内容后,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我方的综合实力,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总投标价,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我方一旦中标,保证在 日历天的工期和招标文件中对工期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我方一旦中标,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的质量等级。
4、我方一旦中标,保证按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如确需变更,必须征得你方同意。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我方保证,本企业和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在检察机关无登记行贿记录,一旦被发现有行贿记录,你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人全称)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人全称)(职务)(姓名)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投标人及其下属单位全称)的(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名称) 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标人: (盖章)
授权人: (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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