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渝0111破4号重庆鑫业船舶件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税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16渝0111破4号重庆鑫业船舶件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税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庆鑫业船舶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选聘税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16年12月14日,申请人孙传昌、陈帮文、刘孙宏以被申请人重庆鑫业船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业公司”)长期拖欠工资,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为由,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申请鑫业公司破产清算。

2016年12月28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0111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鑫业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17年1月18日作出(2016)渝0111破4-1号决定书,指定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2年5月10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0111破4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重庆鑫业船舶件有限公司(下称“鑫业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鑫业公司破产。

管理人现拟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税务师事务所对鑫业公司处置资产进行税务策划咨询以及对应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进行清算,并出具报告。报告中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对鑫业公司清算案应缴纳的税款及费用进行测算,欢迎符合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参加本次比选。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重庆鑫业船舶件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7月7日





附件
鑫业--选聘税务师事务所的公告.pdf 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税务师事务所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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