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中医医院检验试剂及卫生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雁塔区中医医院检验试剂及卫生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雁塔区中医医院检验试剂及卫生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中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B座18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3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FCGSXZL-********
项目名称:雁塔区中医医院检验试剂及卫生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药品 | 合同包1 | 1(包)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2(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医药品 | 合同包2 | 1(包)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3(合同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医药品 | 合同包3 | 1(包)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4(合同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医药品 | 合同包4 | 1(包)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5(合同包5):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其他医药品 | 合同包5 | 1(包)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6(合同包6):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6-1 | 其他医药品 | 合同包6 | 1(包)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7(合同包7):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7-1 | 其他医药品 | 合同包7 | 1(包)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8(合同包8):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8-1 | 其他医药品 | 合同包8 | 1(包)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9(合同包9):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9-1 | 其他医药品 | 合同包9 | 1(包)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10(合同包10):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0-1 | 其他医药品 | 合同包10 | 1(包)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11(合同包11):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1 | 其他医药品 | 合同包11 | 1(包)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合同包2(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合同包3(合同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合同包4(合同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合同包5(合同包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合同包6(合同包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合同包7(合同包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合同包8(合同包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合同包9(合同包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合同包10(合同包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合同包11(合同包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合同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合同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合同包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6(合同包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7(合同包7)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8(合同包8)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9(合同包9)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10(合同包10)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11(合同包1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中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B座18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宜必思西安高新区酒店(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4号(招商银行大厦隔壁))
开标地点:宜必思西安高新区酒店(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4号(招商银行大厦隔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须知:
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一套在陕西中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B座1804室)获取确认。
备注: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西安市雁塔区中医医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495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中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高新四路3号高科广场D座*****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张洲飞、陈雨
电话:029-********
陕西中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7日
标签: 检验试剂及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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