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项目知青家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项目知青家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项目(知青家园小区) 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石门农场发展有限公司、金华市石门蓝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棚户区改造项目(知青家园小区) 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Y2023-FWCG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简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总价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
1 | 棚户区改造项目(知青家园小区) 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 | 住宅面积:*****.13m2; 商业商铺面积:3363.88m2;地下车位:480个 | 住宅物业费(含能耗费)1.50元/平方米/月;商业商铺物业费(含能耗费): 1.50元/平方米/月; 地下车位管理费: 30元/个/月 | |
备注 | 1.中标单位按程序积极配合做好与原物业管理单位交接工作,交接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住宅面积共计*****.13平方米,其中未安置空置的住宅房屋面积为约*****平方米,未安置空置的住宅房屋单价最高限价按1.50元/平方米/月*70%测算。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有物业管理等内容。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报名时间:2023年7月7 日至2023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或发送报名资料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人邮箱(**********@qq.com)等方式进行报名获取文件。
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302室。
报名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交报名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介绍信;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7 月28日下午14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产权交易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311)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7月28 日下午14点30分在金华市产权交易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311) 开标。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信用记录:
根据有关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十二、业务咨询
1.招标人:金华市石门农场发展有限公司、金华市石门蓝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138*****666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定业新村石门农垦场场部二楼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剑锋
电 话:166*****297
传 真:0579-********
邮 箱:**********@qq.com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标签: 前期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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