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医疗综合楼河北省癌症中心主楼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多联机、高压微雾加湿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医疗综合楼河北省癌症中心主楼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多联机、高压微雾加湿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医疗综合楼(河北省癌症中心主楼)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号:冀发改社会[2018]518号、冀发改投资[2019]115号批准建设,冀发改招标核【2018】7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为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总承包单位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暨总承包范围内暂估价内容的招标人)。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本项目的多联机、高压微雾加湿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医疗综合楼(河北省癌症中心主楼)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平方米,地上15层,地下3层。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山大街189号。

2.3招标范围:多联机、高压微雾加湿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财政和自有资金。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8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资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通过后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http://www.hebztb.com)同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以免评标定标工作结束后无法在上述平台造成无法获取投标人信息、无法进行正常后续操作,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及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时间截止后不再对该期间异议进行处理,视为潜在投标人对此环节无异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81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所有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无需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采用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除外)。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健康路12号

联 系 人:杨振

电 话:0311-********

招 标 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山大街189号

联 系 人:杨鸽

电 话:151*****1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联 系 人:刘文军、韩宁

电 话:0311-********(分机813)

标签: 高压微雾 工程招标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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