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维修公交站牌及农村客运班线候车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建维修公交站牌及农村客运班线候车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维修公交站牌及农村客运班线候车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7,885.00
最高限价(元):497,885
采购需求:
一、项目情况:
对沈北新区全域范围内约760个城市公交站牌、约217个农村客运班线候车亭进行日常养护以及维修,对新增线路、延长线路的客运班线、微公交以及公交线路增设公交站牌。
二、日常养护及维修方式
日常养护及维修方式养护单位需采用日巡查,月汇报方式进行,每日安排专人专车进行日常巡查,车辆需配备高压清洗器、电动工具、发电机、维修工具、电镐、登高梯等。
三、项目地点:沈北新区全域
四、项目范围:公交站牌、立柱、线路排、站名排、公益广告牌、客运班线候车亭整体破损部位、清理小招贴、清洗站牌候车亭等。
五、维修维护包含内容:
名称 | 包含内容 |
城市公交站牌 | 站牌、线路信息板(小)、线路信息板(大)、站位信息板、立柱、箱体、站牌整体扶正、移位、清理小招贴、清洗站牌等 |
农村客运班线候车亭 | 站名、喷漆、补焊点、框架广告、喷绘布、座椅防腐木拆除、座椅防腐木维修更换、拆除等候区玛莎砖、恢复等候区玛莎砖、清理小招贴、清洗候车亭等 |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自行现场踏勘。供应商参考采购需求并结合自己情况自行计算并承担风险进行响应报价。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六、维修维护量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 | 城市公交站牌 |
1 | 新建公交站牌 | 套 | 142 |
2 | 线路信息板(小) | 块 | 114 |
3 | 线路信息板(大) | 块 | 42 |
4 | 站位信息板 | 块 | 180 |
5 | 立柱 | 支 | 20 |
6 | 箱体 | 个 | 45 |
7 | 站牌整体扶正、移位 | 次 | 41 |
二 | 农村客运班线候车亭 |
1 | 站名 | 个 | 82 |
2 | 整体喷漆 | 个 | 25 |
3 | 补焊点 | 处 | 350 |
4 | 框架广告 | 平方米 | 50 |
5 | 喷绘布 | 平方米 | 455 |
6 | 座椅防腐木拆除 | 平方米 | 20 |
7 | 座椅防腐木维修更换 | 平方米 | 20 |
8 | 拆除等候区玛莎砖 | 平方米 | 550 |
9 | 恢复等候区玛莎砖 | 平方米 | 600 |
三 | 其他费 |
1 | 维修维护工作现场文明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 项 | 1 |
七、维护维修费:根据供应商所报单价据实结算,据实结算依据按供应商所报项目单价*实际发生的量。
八、维修维护要求:要求信息牌字迹清晰、无错别字、漏字、信息完整保证安全、喷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渠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贵州路6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邮箱地址: 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