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历史文化环境艺术提升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大桥历史文化环境艺术提升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一、征集组织单位: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征集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背景
广州是东江、西江、北江交汇处,珠江及其众多支流贯穿整个广州,“广州大桥”跨越珠江主、辅航道及二沙岛,连接广州大道南北两段,北端东侧设有环道与二沙岛连通。因是广州第三座横跨珠江的桥梁,所以原称珠江第三桥,为广州连接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承载了广州深厚的历史、人文和艺术价值。现拟通过方案竞赛的形式,面向全球征集,甄选出大气、洋气、古今结合、富有文化内涵、彰显城市魅力的设计方案为广州大桥历史文化环境艺术提升。
四、项目简介
1. 名 称:广州大桥历史文化环境艺术提升设计方案竞赛
2. 工作内容(具体以征集文件为准):
(1)项目位置:地理位置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设计内容:广州大桥的历史文化环境艺术提升方案设计。
(3)设计时间:60日历日
(4)设计要求:应征单位的设计方案应以桥梁历史文化环境艺术的提升为主,并综合考虑桥梁两岸及周边环境的景观提升,将城市文化融入细节品质,打造个性突显、与广州城市文化高度融合的桥梁景观,实现艺术、生活、功能一体化。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10日。
2. 拟于北京时间2015年11月中旬,公示及公布资审结果。
3. 拟于北京时间2015年11月下旬,向“入围单位”和其他“围外单位”发布征集文件(含任务书)及答疑。
【注明】 “入围单位”是指通过资格预审且排名前8家的单位;其他“围外单位”是指除了“入围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入围单位”和其他“围外单位”统称应征单位。
4. 各应征单位初定在北京时间2016年1月下旬将成果设计方案送达指定地点,并由征集组织单位组织成果评审。
5. 拟于北京时间2016年1月下旬公示及公布“优胜方案”应征单位名单。
6. 竞赛方案报市政府审定最终实施方案。
六、征集方式
(一)征集形式
本次征集采取公开国际征集的形式,通过网站、报纸媒体发布活动公告,公开向境内、外设计单位(含联合体)及个人征集设计方案。
本次征集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报名的应征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选出评审排名前8家应征单位作为正式邀请“入围单位”。
如报名的应征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征集组织单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如报名的应征单位数量多于5家(含),全部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不含),征集组织单位将重新组织征集活动;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数量为3-8家(含),直接入围,不再择优;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数量超过8家时,将进行 “择优评审”,择优选取评审排名前8家为“入围单位”。
每家“入围单位”均应报送1个设计方案。
“围外单位”除不能获得成本补偿费外,仍可以提交成果设计方案,但必须按规定要求提交有效的成果设计方案,并与“入围单位”享有同等参与方案评审的权利,如胜出,可按规定获得优胜奖金。
(二)征集评选方式、费用支付方法和时间
1. 评选方式及成本补偿、奖励费用
(1)成本补偿费:正式获得邀请的“入围单位”,须按征集文件规定报送设计方案成果,并通过方案评审认定方案有效的“入围单位”可分别获成本补偿费人民币70万元。
(2)优胜奖金:设计方案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3个优胜方案,优胜方案的应征单位将分别获得优胜奖金人民币30万元,无论该入选方案是由“入围单位”还是其他“围外单位”提供。所有参赛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确定最终实施方案。
(3)成本补偿费是对“入围单位”因完成设计方案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成果制作成本、运输费、设计调研费、差旅费、税金和成果设计方案版权费等。征集组织单位享有“成果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征集组织单位有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使用“成果设计方案”而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4)优胜奖金是对应征单位的奖励和成果设计方案版权费。
(5)成本补偿费与优胜奖金可以叠加。
(6)除上述费用外,征集组织单位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 成本补偿费与优胜奖金均应签订合同后支付,具体见“方案设计成本补偿及优胜奖金合同”。
如设计“优胜方案”的应征单位已签订《方案设计优胜奖金合同》,且在后续勘察设计招标阶段中标,优胜奖金将照常支付,不会在后续设计费中扣减。
如设计“优胜方案”的应征单位拒绝签订《方案设计优胜奖金合同》,征集组织单位将不支付优胜奖金。
(三)后续工作
下一阶段勘察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将由征集组织单位另行招标。获“优胜方案”奖励的应征单位,将有可能在后续“勘察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招标阶段获加分机会。如需追加工作,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 应征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在中国境外、中国大陆及中国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机构(含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与本国际征集项目。
2. 接受联合体报名,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征集的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联合体的组成成员不能多于2家,并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每家单位均只有一次机会以单独或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应征。
3. 不接受个人形式报名,但允许个人购买征集文件(含任务书)并提交设计方案。除不能获得成本补偿费外,仍可以提交成果设计方案,参与优胜奖金的竞争。
(二)报名方法
报名须按以下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及书面报名文件。报名以收到书面报名文件资料为准。
1. 电子版报名文件:有意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单位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U盘/移动硬盘的方式提交与书面报名文件内容一致的PDF或WORD格式电子版报名文件,并与书面报名文件一同装进密封袋中提交。
2. 书面报名文件:所有报名文件(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报名地点。
(三)报名文件的要求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各应征单位必须保证报名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征集组织单位有权要求应征单位提交原件资料或以其它方式进行验证,应征单位需自行承担因提交资料不真实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四)提交报名文件的时间及报名地点
方式一:
北京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0日,工作日9:3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应征单位将报名文件送达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6 报名窗口)。逾期递交的报名文件概不受理。
方式二:
北京时间2015年11月10日16:00时前,应征单位将报名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征集代理单位(以征集代理单位签收时间为准,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逾期抵达的报名文件概不受理。
九、领取/购买征集文件
1. 时间:2015年11月23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工作日9: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招标代理部)
3. 费用: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领取/购买方式:可现场领取/购买或邮寄/邮购。(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征集组织单位: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大酒店C座11楼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 话:86-20- ********
邮 箱:********1@qq.com">********1@qq.com
征集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
联 系 人:邝小姐、陈先生
邮 箱:********@163.com">********@163.com
传 真:86-20-********
邮政编码:510095
联系时间: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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