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水陆两栖车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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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水陆两栖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SJCG-*********
项目名称:水陆两栖车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水陆两栖车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7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
(3)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压缩加密后的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选择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压缩加密后的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逾期发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供应商在规范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前提下可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后,投标供应商仍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出质疑或疑问截止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及疑问权利。
(6)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水利防汛技术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盛运街1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17-********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申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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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陆两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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