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豫西特委梁村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共豫西特委梁村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共豫西特委梁村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豫西特委梁村旧址保护修缮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2号楼14楼西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XLY-2023-001

2、项目名称:中共豫西特委梁村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5元

最高限价:******.05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中共豫西特委梁村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05

******.0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共豫西特委梁村旧址保护修缮工程,位于洛阳市伊滨区诸葛镇梁村梁家祠堂,主要内容为山门、大殿等进行修缮保养;

(2)项目地点:洛阳市伊滨区诸葛镇梁村梁家祠堂;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6)工期: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含二级);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培训证书或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同时期只能承担一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程,能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2号楼14楼西;

3.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2号楼14楼西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2号楼14楼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地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大厦22楼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2号楼14楼西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151*****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151*****635



标签: 旧址保护修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