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50R2地块停车场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50R2地块停车场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50R2地块停车场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三期南区办公楼H幢9层(19)号房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SQ-2023-0702
3、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50R2地块停车场建设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8(万元)
6、最高限价:397.******(万元)
7、采购需求:
将50R2储备土地约40亩土地建设成整装汽车停车场,包括场平处理、场内道路硬化、排水系统、隔离围栏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提供身份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近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3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近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三期南区办公楼H幢9层(19)号房01号
3、方式:
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填写获取采购文件回执表(见本采购公告后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5)以上1)-4)项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网络获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填写获取采购文件回执表(见本采购公告后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5)以上1)-4)项资料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单位公章,将扫描件合并为一个文档发送至以下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qq.com),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收到后(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的邮箱。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角湖路)地铁3号线体育中心站D出口右转200米两层红房子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角湖路)地铁3号线体育中心站D出口右转200米两层红房子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27-********;
3、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4.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5、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难题,供应商可进入经开区(汉南区)门户网站(www.whkfq.gov.cn)“推进政采融资工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栏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新城·春笋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城盛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三期南区办公楼H幢9层(19)号房01号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霞
电 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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