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净月区路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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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JXZB2023-929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净月区路灯改造提升
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4.021903万元,
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净月区路灯改造
11匹
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002)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
年净月区路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净月区路灯改造提
升工程施工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002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日-2023年净月区路灯改造提
升工程施工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20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20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净月区路灯改造
提升工程施工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13号111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及自筹资金,项目出
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净月区路灯改造提升工程施
工一标段JLJXZB:2023-92302.889046
管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净月区路灯改造提升工程施
工二标段J几JXZB2023-9391.132857
2.2招标范围:路灯改造提升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01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
并满足项目要求。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入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
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4售价:一标段:800元,二标段: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质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
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
4.5.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以上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
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J几JXZB0527163.com,并同时拔打代理机构
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标段投标人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
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
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
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
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
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登记
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
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登记表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
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4.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
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2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6号楼5楼508室
马
联系人:张海鹏
电话:0431-805919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17室
联系人:张溥琪
电话:0431-81165003805919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6号楼5楼508室
联系人:张海鹏
电话:0431-805919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17室
联系人:张溥琪
电
话:0431-81165003
电子邮件:J几JXZB052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速琪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公炉盖章
2201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