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桶装饮用水特许经营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学生宿舍桶装饮用水特许经营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我校拟对学生宿舍桶装水饮用水特许经营服务项目询价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供货的能力。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招标项目:

(一)项目名称:学生宿舍桶装水饮用水特许经营服务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投标公司须提供有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的经营计划管理及维护方案。

2.投标公司须提供桶装饮用纯净水及提供的配套饮水机、PC桶方案,投标公司所提供的饮水机、PC桶必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3.投标公司配备的饮水机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饮水机,是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

4.投标公司投入的桶装饮用纯净水及提供的配套饮水机技术指标及出厂时间、PC桶技术指标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公司投入的桶装饮用水水源取水必须安全规范,取水水源地取得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取水许可证》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取水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公司须提供2019年1月以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GB*****-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标准进行检测合格的全部检测报告复印件 (原件备查)。

7.投标公司须具备服务配送运输能力,桶装水配送车辆:厢式货车不少于5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非磋商供应商自有车辆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相应运输合同或租用合同或雇佣合同复印件及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运输合同或租用合同或雇佣合同签订时间须为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时间前,否则相应不予评审)。

8.投标公司须具备相应的设备生产能力:每小时生产≥1200桶以上,生产车间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注:响应文件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如为磋商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②如为租用的,须提供租用合同及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9.投标公司必须具备二级反渗透水处理生产线,微电脑控制的无菌流水生产线。

三、项目服务时限基本情况

桶装饮用纯净水(含提供配套饮水机) 特许经营权,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7月17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止。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确定中标供应商方式:

1.本项目控制价:

①桶装饮用纯净水销售控制价(人民币):8元/桶;

②交纳学校桶装饮用纯净水管理费控制价(人民币):1元/桶。

桶装饮用纯净水销售报价高于控制价或交纳学校桶装饮用纯净水管理费报价低于控制价,报价无效。

2.评委将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分,评分办法:

①桶装饮用纯净水销售控制价(人民币):8元/桶,投标供应商每桶饮用纯净水销售报价每小于控制价¥0.1元的可得1分,以此类推越小于控制价的分数越高。

②交纳学校桶装饮用纯净水管理费控制价(人民币):1元/桶,投标供应商每桶饮用纯净水管理费报价每大于控制价¥0.1元的可得1分,以此类推越大于控制价的分数越高。

③该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高分值法”,投标供应商填报《学生宿舍桶装水饮用水特许经营服务报价表》(详见附件),①+②=最高分值的投标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要求报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2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桂林旅游学院雁山校区行政楼国资处301办公室

六、投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于2023年7月12日9:00—10:00,将报价密封文件交至桂林旅游学院雁山校区校门出口保安亭处,文件封面写上“国资处 袁老师收”,逾期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共9项,每一项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报价表(详见附件)。以上纸质资料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并胶封成册,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773-*******

桂林旅游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 7月 7日

报价表.docx

合同模板.docx




标签: 桶装饮用水 学生宿舍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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