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峰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学楼前西侧小广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锦峰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学楼前西侧小广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石狮市锦峰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学楼前西侧小广场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石狮市锦峰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学楼前西侧小广场改造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狮市锦峰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学楼前西侧小广场改造工程 已由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狮发改审【2023】3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石狮市锦峰实验学校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 石狮市锦峰实验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锦峰实验学校;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石狮市锦峰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学楼前西侧小广场改造工程,拟对学校南大门内墙体立面修缮,塌陷区域回填及周边木移植,小广场排水系统改造,小广场整体地面翻整等,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管网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范围说明和设计图纸的所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 ①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 [2022] 361 号) 文件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③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 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 号)规定, 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 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期满的,统一延

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壹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壹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7 月 7 日08 时00 分至 2023年7 月 12 日18时00分,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电子版等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 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电子保险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 7月 18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

7.3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锦峰实验学校

地址: 石狮市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135*****987 ,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狮市华中街泉发大厦A-203 ,邮编: ******

电子邮箱:

电话: 183*****701 ,传真:0595-********

联系人: 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体育街西辅路801号7楼

联系电话:**********



开标地址: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石狮市灵秀镇泉发大厦一号梯二楼)



开标地点: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石狮市灵秀镇泉发大厦一号梯二楼)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教学楼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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