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县城和临江新区西充片区政府闲置公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西充县县城和临江新区西充片区政府闲置公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西充县县城和临江新区西充片区政府闲置公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2023-07-07 15: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西充县县城和临江新区西充片区政府闲置公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西充县县城和临江新区西充片区政府闲置公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西发改【2023】1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充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充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西发改【2023】1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充县县城和临江新区西充片区政府闲置公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县城和临江新区西充片区671套*****平方米政府闲置公房进行改建,完善管网和水电气视讯等配套设施。

2.3 建设地点: 西充县县城和临江新区西充片区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编制)。

2.5计划工期:设计周期为4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或装修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7月 11日 0时 0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南充市)(网址:http://www.scncggzy.com.cn)->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8月 2日 9时 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南充市)(网址:http://www.scncggzy.com.cn)->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充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 址: 西充县安汉大道一段52号

邮 编:

联 系 人: 蒲先生

电 话: 081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兰蒂斯城 18 号楼 18 层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年07月0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4-******-04-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闲置 住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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