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假肢、矫形器制作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假肢、矫形器制作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假肢、矫形器制作材料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海南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
行政区域 海口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07日 17: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09:00
开标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预算金额 ¥8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0898-********
采购单位 海南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美群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魏先生131*****807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经理0898-********
附件:
附件1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xls

项目概况

假肢、矫形器制作材料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S2023-F017

项目名称:假肢、矫形器制作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8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假肢、矫形器制作材料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方式:1、现场获取: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网上获取:扫描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文件缴费凭证(备注:XX公司假肢、矫形器制作材料采购项目获取文件费用)、填写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等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环保类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5、民政部门认定许可的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行政认定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应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响应产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 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一类备案凭证。

7、供应商是经营企业的,应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响应产品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一类备案凭证。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采购文件要求(确定)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时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四)缴纳获取文件账户:

户 名: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海口国兴支行

银行帐号:8989 0061 7610 60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     

地址:海口市美群路8号        

联系方式:魏先生131*****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联系方式:刘经理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  0898-********

 

标签: 假肢、矫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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