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中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中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中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化工新材料产业区中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已由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管(经)〔2023〕8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13.6公里的DN150-DN600 中水管道,采用内外涂塑复合钢管。其中,南线管道长3.65公里,起于鸳鸯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止于五恒化学(宁夏)有限公司,采用管廊架设;北线管道长9.95公里,起于鸳鸯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止于宁夏恒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管廊架设及地埋敷设。
2.2建设地点: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其电子证书无效。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905室
联系人:周孟源
电 话:199*****002
2023年 7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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