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技学院医学院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科技学院医学院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科技学院医学院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X-2023-220
项目名称:新疆科技学院医学院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科技学院医学院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仪器设备类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内容(高效液相色谱仪、半制备液相色谱仪、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控温震荡摇床、恒温振荡器、加热磁力搅拌器、多点加热磁力搅拌器、均质器、旋转蒸发仪(小型)、实验室专用防爆冰箱、马弗炉、卡氏水分测定仪等40项、摇摆式颗粒机、湿法制粒机、三维混合机、溶出仪、硬度仪、片剂四用测定仪、实时荧光定量PCR仪、梯度PCR仪机、高速冷冻离心机(科研)、高速冷冻离心机(教学)、冷热循环器、智能图像工作站、全波长酶标仪、超声细胞破碎仪、匀浆机、脱色数显型混匀器、涡旋混合器、微型离心机、卧式水平电泳仪、电泳与转印系统、雪花制冰机)的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科技学院医学院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医学类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结合学院专业特点,采购护理学、康复治疗学、药学、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医学人文(心理学)、老年医学(康养类)等医学专业相关纸质图书。本项目内容的供应、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并通过甲方书面验收。;标项 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甲方书面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如为国内代理商须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中实时荧光定量PCR仪、高速冷冻离心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
【标项2】
供应商须有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8日至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所有公告、公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科技学院
地 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
联系方式:159*****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0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莉、李春雪、李航、殷叔岗、杜萍、龚凡
电 话:099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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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教学实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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