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港镇农业钢构大棚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港镇农业钢构大棚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港镇农业钢构大棚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鄂城财采计[2015]218号的要求,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港镇政府委托,对长港镇农业钢构大棚进行底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第一次公开招标响应企业不足三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ECCG08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采购预算:80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建设地点:长港镇。

建设工期:15个日历天(雨天顺延);

项目基本情况:共计采购钢构大棚100个。单个钢构大棚规格:跨度8米,长度41.5米,拱距0.8米,三纵四卡,面积:332平米,钢架大棚材料需使用热浸镀锌管,确保使用10年以上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有金属大棚制作安装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投标文件之前,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并审核合格: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获取标书时间:供应商可在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鄂城区政府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

十、招标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鄂城区政府办公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文胜联系电话:139*****979****-*******;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明堂路70号,邮编:436000。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11月16日上午12:00前从本单位账户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账号:175*****040003434,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鄂州市鄂城区支库,开户行:农行鄂州市鄂城支行,并在备注或附言中一定注明“*******及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李文胜,联系电话:139*****979

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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