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年》中期评估
《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年》中期评估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013100*****0002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013100*****0002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1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承担对《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工作,做好征求意见、调研走访等活动,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出具中期评估报告。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应提交的材料: 1、机构(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资质证明(三证合一); 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开展《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项目方案; 4、项目报价单; 5、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成员参与调研、评估项目的合同或者调研评估报告,或其他能够证明业务能力的文件。 (二)承接主体要求: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各项要求的国内意向承接主体均可参加报价。 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购[2015]11号)、《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和定向委托方式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8号)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意向承接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 3)具有履行服务内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4)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熟悉防灾减灾相关的文件起草、标准制定、政策解读、贯彻实施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能够熟练进行调研、走访工作,开展《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工作。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否则报价均无效。 5、项目负责人具备档案或保密资格,严格保守工作秘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3-07-08 00:00:00至2023-07-12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一楼会议室(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尊彪
联系方式:********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